• 提示:您的电脑还没有安装阿里旺旺。免费安装阿里旺旺,与百万商人在线谈生意!
  • 关闭
您现在的位置:阿里巴巴博客 > 成都律师的博客 > 文章
我的文章
购房认购金、订购金、预订金的处理 (2008/08/20 00:21)

 

房屋买卖中发生纠纷时,关于认购金、订购金、预订金的处理

 

   根据规定,开发商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成都律师的相关文章 >>更多
我的图片
文章评论以下评论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阿里巴巴网商博客的观点或立场
暂时无网友评论
欢迎您加入阿里巴巴商人博客!在这里您将会结交更多商友,分享更多经验!得到更多推荐与展示的机会!博客宝贝先教您几招——《扩大知名度,巧用博客三板斧!》详情查看:http://blog.china.alibaba.com/html/static1/subject/first.html
发表评论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严禁恶意评论和垃圾评论

登录名:    密 码:    没有帐号?马上注册
内 容:
验证码:
无显示 无显示
博主信息
成都李宗发律师欢迎各位网友常光临本博客品茗交流.联系电话13880509516
加为好友
打个招呼
定制此作者文章
我的商铺
  • 访问量:14576
  • 文章数:309
  • 评论数:145
RSS订阅
订阅博主的博客: 不知道如何订阅?
个人资料
最新博文
最新评论
最近访客
我的文章分类
日历
<<    2009年07月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好友列表
最近更新博客
友情链接
编辑推荐
创建信息
阿里创建号:ALI-001269017
创建日期:
2006-12-05 15:32:32
修改日期:
2009-05-30 23:41:33
版权所有,未经作者许可,不得抄袭或转载,如有需要,可以与本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