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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论法】法律者民之规则矣,而不是民之规则者法律矣 (2008/08/22 22:09)

 

       法律者民之规则矣,   而不是民之规则者法律矣.    法律需要根据人民心目中的广普规则来制定,而不是让一些专家来想当然制定法律,然后让这个社会的人民来遵守.

       法律的确不是统治阶级的工具,也不是一些专家们想当然制定的文字规则, 而是民之规则的强制化.

 

                                                                      李宗发   2008年8月22日写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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