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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法律保障计划 (2007/02/02 21:34)

中小企业法律保障计划
温馨提示
 “请得起员工就请得起律师!”对中小企业,只要求按公司聘请一名员工的平均工资待遇付费即可聘请一名专业律师为你服务。
对一个公司而言,多一名员工与少一名员工对企业影响不大,但公司一旦有专业律师担任公司的法律风险顾问,其作用就大不一样了。其作用和价值,可能远远大于一名普通员工,甚至有可能仅仅因为一个合同在法律上把关得好,就可能避免掉入他人合同的陷阱中。
与其在企业伤筋动骨时请律师来充当“外科医生”,还不如赶早请律师成为企业的“保健医生”。
商人能够透过尘雾觅得商机和利润,律师能够从字里行间发现法律漏洞和法律陷阱。
企业应当习惯于将法律顾问用在点子上,用在日常司空见惯的商务活动之中。
为您保驾护航,替您分忧解难!
多年企业法律服务经验告诉了我们:中小型企业大量的法律事务是在回答企业的一些具体事务的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查和修改合同等上,企业每年所涉的纠纷一般只有简单的几件,律师的工作量并不大,也不需要律师每周到公司办公。因此,很多中小企业老板认为:数万元的律师顾问费不是不可以承受,但总觉得不等值,从经营者角度讲也觉得不合算。但企业确实又需要一位专门的法律顾问,毕竟有合同需要审查、有纠纷需要处理,但如果临时找律师,一是未必了解,能力等未必合适;二是在工作前双方还要再花时间专门谈费用,确定关系;三是有时单项委托下来,咨询可能要数百元,审个合同也要千元左右,几次下来数额也不低。
针对企业的这种法律需求,我们推行“中小企业法律保障计划”。该计划主要针对法律事务不是很多的中小企业而设计的独特的法律服务模式,所以参加该计划的企业的法律顾问费将控制在1.5万元/年以内,也就是说你只需用较低的成本,就可随时得到高水准、高效率、全方位的“专业法律团队”的服务。可有效解决企业平时法律需求少,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成本高的问题。
【工作范围】
   (1)对聘请方经营管理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书面或口头法律意见。
   (2)协助聘请方对销售、购货、人事用工等涉及法律事务方面的文书及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协助聘请方审查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
   (4)协调聘请方与职工之间的纠纷。
   (5)对聘请方管理人员、营销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劳动争议、经济合同)
   (6)对聘请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提出书面的法律意见。
   (7)就聘请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8)参与聘请方重大经济合同的草拟、谈判、签约、制订等工作。
   (9)参加聘请方涉及的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的调解及审理活动。
【服务承诺】
   (1)询问制:定期或不定期的电话联系,了解聘请方经营管理情况
   (2)拜访制:每半月一次拜访聘请方,了解聘请方经营管理中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3)及时制:简单的事务咨询,销售、购货、人事用工等法律文书,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审查,当天完成。较为复杂的二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意见。突发性、紧急性事件,优先安排。
   (4)保密制:对所了解聘请方商业秘密恪守职业道德予以保密。
   (5)节俭制:在处理聘请方法律事务中遵守节约原则。
【律师顾问费标准】
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全年顾问费为1.5万元/年以内
顾问费范围内事务
    1、合同期内不限量为聘方的经营决策提供口头、电话法律咨询;
    2、每年累计二十四次的上门工作拜访服务(根据聘请方需要进行安排);
    3、全年合同审查与修改服务;
    4、十次律师函签发服务
    5、一次免费法律培训服务;
另收费服务项目
    1、出具律师见证书或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不低于1000元/件);
    2、律师函签发(不低于500元/件);
    3、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根据项目及工作量双方另行协商);
    4、代理非清收欠款案件调解、仲裁和诉讼、执行活动(按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律师收费规定最低标准的八折收取);
    5、代理聘请方清收欠款事项(其中广州市内不低于2000元/件,广州市外不低于3000元/件,聘请方先按上述最低收费预付,办结后按不低于执行回金额的10%收取,预付款在欠款执行回后予以扣除);
    6、聘请方经营管理中涉及到的其它法律事务根据事务量的大少,工作难易程度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说明】
广州市市外办案差旅费应由聘请方及时予以报销。
从事法律服务过程中,其他服务机构或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收取的鉴定、翻译、评估、审计、公证、诉讼费等非律师工作费用,由聘请方自行支付。
联系电话:13500014885   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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