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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签约工作,婚后领取的安家费,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吗? (2008/07/25 18:41)

zyy1290询问:

我婚前签约工作,单位有安家费,分为两期发放,工作半年后支付30%,工作满两年后再支付剩余70%。而我是在工作一年后结的婚,请问这第二笔安家费是属于我的婚前个人财产呢?还是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答复:

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因此,你所说的安家费既然是你婚前签约工作,单位支付给你的,只不过是分为两期发放而已,也就是说财产权利的取得时间是婚前。因此,该笔安家费是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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