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经理人在原工作企业产生不愉快,然后到另一个企业后就把原企业作为对手,从而利用现在所在企业的资源对原企业的主要市场和产品进行毁灭性的打击和报复,甚至对原企业的员工进行大量挖角和造谣以及对原企业的经销商进行造谣和挖角。
职业经理人一旦采取以上行为,不但会给企业造成损失,使企业付出不必要的惨痛代价,比如为了在原企业挖员工和经销商,会使企业付出高昂的费用和企业无法承受的人力成本,更有甚者,这种不择手段的报复行为会导致企业资源的过分透支,从而把企业带上不归路。
集体跳槽:集体跳槽这种现象不但对职业经理人造成很大的伤害,也给企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有的企业为了稳定员工队伍已经做出这样的决定——凡是企业引进的职业经理人都不得带人进入企业。
一旦这些职业经理人准备另谋高枝,就会把这些“老臣”同时带走,一则为了到新企业后不受欺负,二则有人支持便于开展工作,三则企业如果不能达到自己所愿,就有“资本”向企业叫板。
把企业作为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君子要名,应取之有道”。有些职业经理人为了迅速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或为了让社会更快认可自己,就在企业经营上采取在“显性指标”上做文章,比如:企业的销售额、增长速度、客户数量、市场规模等,而完全不顾企业的资源承受能力和企业能否可持续发展。结果由于企业资源被过分透支,这种“揠苗助长”式的做法,给企业将来的发展埋下巨大的隐患。
作为职业经理人,必须像鸟儿爱护自己的羽毛一样,爱护自己的名誉和声誉。一个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应该把企业的命运作为自己的头等大事,要具备企业主人翁的意识,要有老板的心态。一个职业经理人的含金量的逐步提高在很大程度上要得益于原来服务企业的口碑。对原企业的报复行为会逐步堵死自己的退路.
集体跳槽不但破坏自己的声誉,而且还会由于利益问题导致自己的“小团队”分崩离析,使自己身败名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