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商品,爱情是营销
丰左色右·傅
一个人为什么会需要另一个人?为什么会有爱情的存在?尽管我们解释不清楚爱情究竟是什么,只能笼统说它是一种化学反应。
为什么我们会渴求爱情?渴求的仅仅是一种陪伴吗?一个伴侣?因为女人是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所以必须相互依靠?因为每人都有一个缺失的部分、所以需要寻找到另一半?还是真的如古希腊神话所言男女本是合体、合二为一才能完整?
这个下午,又是在中信广场,我突然顿悟。
为什么小孩子没有爱情的需求?无论如今情窦初开的年龄如何越来越小,但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没有爱情需求的年龄。没有爱情需求的年龄其实正是我们本我仍在充分释放的年龄。
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每个人都有本我、自我、超我三个层面,最里面的是本我,就是最真实的自己,是内心深处最本质的想法和最真实的感受,表现为情绪,像一座火山;中间一层是自我,是心灵的检察官和思想工作者,表现为理智、文化、修养,像一个小卫兵,管束着本我,控制岩浆不要冒出来;最外面一层是超我,是心灵的外部环境,表现为道德、法律、习俗,像一个方框,人人都受法律习俗的限制和影响。
当我们还是孩子时,我们充分体现的都是自己的“本我”:饿了吃、困了睡、以哭泣来索取食物和拥抱,不懂得掩饰、不知道控制,想怎样便怎样,为所欲为,表现最率性的自己。
随着年龄增长,父母开始教导我们所谓规矩、规范,让我们懂得对错、懂得羞耻,开始有了“自我”。我们懂得压抑真实的愿望违心说“我要那个小一点的苹果”,因为理智告诉我们谦让是应该的、是一种美德。
再大些,我们开始了解道德、法律、习俗,我们有了“超我”,知道应该在一个什么样的框内活动。
自我、超我的修炼过程其实就是扼制本我的过程。
扼制本我就是让我们如何变得不自私。
自私当然是一个坏词,所以我们要扼制甚至扼杀它,用自我的小卫兵牢牢囚禁我们的本我。
如果我们只知道满足自己、只知道想着自己,时时处处以自己为中心,那么无疑是自私的,无疑也是人所不容、人神共愤的。
于是需要一个渠道疏解、宣泄。
利己是可耻的,而利他是荣誉的,所以我们需要借助另一个人来满足我们的本我。
于是我们需要爱情。
我们需要去爱另一个人、对对方关心、付出,先满足对方的本我,以使对方觉得我们好,然后对我们回报、满足我们的本我。
爱情出现的时候,是自我出现、本我觉得压抑的时刻。
孩提时不需要压抑克制,我们得到完全释放,所以不需要爱情;成长的过程本我开始被压抑,于是对爱情的需求开始产生。
我很认同亚当斯密“经济人”的理论:人都是自利的,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还有梅奥的“社会人”理论:人都有归属感的需求。
我们为了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尽可能的释放本我,所以以利他为手段,去满足别人。同时因为有归属感的需求,所以我们在选择对象时会选择“值得”爱的人,而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
所以,我想说:人也是商品,爱情也是营销。
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首先,人当然是“劳动产品”:耗费人的脑力和体力生产和创造出来的既是劳动产品。造人的过程当然需要耗费脑力和体力,当然也是一种劳动--但凡需要出汗和感到劳累的活动一般都可以归结为劳动。
其次,人当然“用来交换”:用自己的真心、呵护、尊重、欣赏……交换别人的。
再次,人当然具有“价值”:现在仍有许多地方可以通过人口买卖赚取利润。
再再次:人当然具有“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一个人当然可以满足另外一个人的需要,譬如为对方买车买房……
既然:商品=用来交换+劳动产品+价值+使用价值
而:人=用来交换+劳动产品+价值+使用价值
那么当然:人=商品
人需要爱情,是商品自然需要营销。
爱人的容貌、金钱、地位满足我们本我的虚荣心和享受欲,爱人的温言软语满足我们本我的被重视,爱人的呵护满足我们本我的自私……自我告诫我们不可以总为自己着想,于是我们找一个爱人替自己着想。如果我们懂得适时回报、懂得满足爱人的本我,那么便满足了商品的交换条件,彼此需求一对接,这段爱情便可以维持长久。
不和谐、不能持久的爱情或者是因为一方需索无度一味满足自己本我而不知付出满足对方本我,或者因为一方本我长期被抑制不能释放终于忍无可忍,或者因为一方没有找到另一方本我的需求。
营销是以利己为目的利他为手段的需求对接过程。
爱情不是如此吗?
究其根本,人本性自私,最爱的是自己。
别人是镜子,他们爱或喜欢我们,映射出我们自己是可爱、优秀的,于是我们会喜欢把自己照得漂亮的镜子,于是我们喜欢、爱上别人。
我们会选择把自己照得最漂亮的那面镜子--选择最能够满足本我需求的人*人,通过对方的呵护、甜言蜜语、精神物质的所有付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我是优秀的/迷人的/英雄的/有能力的/强大的/……,以此来满足、释放自己的本我。
于此又要质疑:爱情是一种付出?不求回报的付出?
不,付出当然需要回报。即便不需要口头的感谢、实际的举动,即便对方没有任何回应,其实他们自己也得到了回报--马斯洛需求层次的最高境界--自我实现的需要,不需要别人的认可与回应,爱到只付出不求回报境界的人实际需要的是一种自我陶醉--自认为自己已经超脱忘我接近神化与凡人不可同日而语(即不同凡响),他们满足的是全能自负物我两忘的本我。
即便以上皆不是,至少他们满足的也是随心所欲、完全取悦自己的本我。
因为他们付出时打着不求回报的旗帜,所以自然不必理会对方的反应,不必理会有未给对方造成精神上的困扰甚至折磨,自顾自说:我爱你是我的事,你可以不爱我,但是不能剥夺我爱你的权利。
既然人是商品,爱情是营销,我们就有必要摆正自己作为商品的陈列位置,通过提供价值和使用价值,先满足顾客--爱人的本我需求,然后交换回爱人对我们本我需求的满足。
大家各自端正位置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