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榛树定植前到结果前的幼龄阶段,有机肥料和矿物质肥料的施用量应该根据土壤分析的结果而决定.
如果有机物质的土壤含量低于3%,有机质类肥料的施用量为2.5吨每亩.
如果土壤的酸碱值低于5.5,可以施用一定量的石灰以改善提高至6.5,但是石灰的使用量每亩不能超过350公斤. 在PH值为4的黏壤土中,每亩石灰的施用量不应低于500公斤;PH值为5的黏壤土中每亩的使用量不应低于300公斤,PH值为5.5的黏壤土中每亩的使用量不应低于250公斤.
定植前将肥料撒播或沟施于土中,施用哪种肥料应根据土壤的分析以确定.
土壤中镁的含量每公斤低于100毫克时,可以施用白云质的石灰石加以改善,用量为每亩200~250公斤.黏土质的土地中,白云质石灰石的施用量每亩可增加100公斤.
榛树生长的前五年,应该每年施用氮肥,每株幼树的纯氮用量不低于90克,第一年应在五月施用,以后每年一半在四月初施用,一半在五月份施用.
定植以前施用的有机肥料应该充分腐熟,秋季可以在落叶后追加施用腐熟的有机肥并翻耕入土,并灌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