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继上次的网络域名“事件”后(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meilingongsi/article/b0-i4048602.html),昨天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但不同的是上次的业务员是女的,现在换成男的了.而且还不是同一个网络域名注册网的(上次的女业务员自称是互联网信息中心的,这次的男业务员自称是厦门中资源的),为了能说服我这个网络上的业务员昨天打了7次电话.
不知是不是巧合还是统一模式培训的缘故,他们的询问方式大致是一样的.没办法我不得不又把上次对业务员小姐说的话又重新解释了一遍.不过,这次与上次不同,我很佩服他们的敬业精神,他们一再的解释网下受国家政策保护的企业(无论你的企业规模有多大)在网络上就是另一回事了.换句话说:网络域名你不出钱注册,谁出钱就给谁办理,而且是10年,在这10年之内你的域名你已经无权再使用了.我也跟他们一再的说:“我们打算明年扩大再生产后再使用.今年暂不考虑.”“这么说就是你们不打算使用了?现在有一位杨先生要注册你们的域名,如果你们现在不交钱注册的话我们就马上给他办理了.”口气一点也没有商量的余地.
还记得上次打电话的互联网小姐说有人要出3万元钱买断我们的网络域名使用权10年.条件是只要我们肯出相关的证明资料就可以.想到此顺便问了一句:“如果我们注册要出多少钱呢?要是我们不注册你们又怎么给那位杨先生办理注册手续呢?”他们的回复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要注册就交500元注册金,如果你们不出具相关的资料证明,我们这个网络域名注册网也是受国家保护的一样可以给别人办理注册”.“那这样吧.你们让那位杨先生与我联系或者告诉我他的联系方式我与他联系也可以.他要注册我们的域名,我们总要搞清楚他是做什么生意的,谁敢保证他们做的就是正当生意,网络上虚假公司骗人的也不在少数,万一他注册我们的域名而做非法的生意我们岂不是要受牵连?到时这个责任由你们负还是我们自负?”我不由得说出了自已的担心,谁知他们的回复更离谱:“这个责任我们不负,要想保护你们的公司名誉不受损失你们可以优先注册,否则,谁出钱我们就给谁办理.”这叫什么道理?我不由怒从心底生:“我们同在一个中国在网下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公司难道在网络上就不受保护了?只要你肯出500元钱你看中谁的公司都可以注册成自已的?那我们的网络营销还有什么意义?网络上的公司哪一个是真的哪一个又是假的?我使用网络已近4年了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样的道理!你们所说的这位杨先生既是正大光明的做生意,按你们的说法注册我们的域名是属于网络合法的,为什么就不能与我直接交流一下呢?(在我的一再追问下他曾给过我一个电话,但打过去之后还是这个业务员接的)我总要知道是不是有这样一个人?他注册我们的域名后要做什么生意?这种要求应该不为过吧?如果你做不了主让你们经理与我通话也可以.”听着业务员的一番怪论我非常生气.我一直使用的网络营销现在倒让我迷惑不解了.有种不知何去何从的感觉.
大约过了10分钟的时间他们的经理真的来电话了:“你是杨经理吧.也许你对于注册网络域名不太明白,在网上与网下受保护企业公司是不一样的.再大的公司网络域名只要你自已不出钱注册,谁都可以注册的.杨先生既是与我们合作我们就有权保护他的隐私,也就是不能公开他的信息,不过,因为你们是正规的企业所以有优先注册权,我们也是征求一下你们的意见,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不告诉你们我们也是一样有给别人注册的权力.”有这样的事?我怎么一直以来都不知道呢?唉---看来自已真是孤陋寡闻了.
为了让我相信他们的话,业务员还一直强调他们是正规的受国家保护的网络域名注册网,合作者所交的500元注册费也是要上交国家的.他们是国家公务员,在是履行自已的职责.
试问:
---既然你们一点好处也没有为什么要做这种损人不利已的事情呢?
---是你们所说的那位杨先生藏头缩尾还是你们在掩盖什么?
---既是正规的网络公司你们保护的是谁的利益?
---为什么不敢让那位杨先生与我联系,你们所谓的受保护对象又为什么见不得光?
为了让我能进一步更加相信他们的话,业务员又强调说他答应给那位杨先生办理注册是为了不给国家浪费这500元的注册费.哈哈,太搞笑了!难道说我们晚交半年的注册费会给国家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或是因为现在收不到这500元的注册费,作为国家公务员的他们会被炒鱿鱼而丢掉饭碗?
静下心来细细想想这件事情从头到尾就是一个骗局,我们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虽然网络营销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这种网络赚钱的方法不可取.因为,网商们不是傻子他们都有头脑会思考能上当的有几人?精明的业务员我希望你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当你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应该先想清楚一件事情:既是正规的国家网络公司它应该保护的是谁的利益?
![]()
制作---静幽兰![网友贴图]()
2008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