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08年推出新的报检政策,即采用所谓出入境货物通关单.但是规定"申报法检产品必须录入通关单编号,并且一票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通关单编号".
问题是我们出货时常常有两个甚至更多的法检产品,就是说有几个通关单编号了,这样出货时该如何处理? 客户不接受拼箱及分批出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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