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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中的一点注意事项 (2006/10/24 21:25)

大部分人对于保险的印象总是承保容易,收钱快,但理赔麻烦,实际上,作为一门生意来讲,保险还是比较正规的,保监委对保险理赔时间都有明确规定,即保险公司收到客户整理齐全的理赔资料后,十天内必须理赔。

这相比其他行业已经是不错的了,呵呵

在理赔中,有几点小事项,需要朋友们注意。

一   当车险事故未出现人伤,分两种情况:

车辆损失较小时,保存现场,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电话,不需要报交警,这样会省去被拖车或驾照扣分的麻烦,由保险公司查勘现场人员协助解决事故赔偿。

车辆损失较大时,保存现场,须报交警,同时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这时交警的事故责任划分就很重要,同时根据保险公司的当场查勘定损情况,进行双方理赔。

二   当车险事故出现人伤,这时事故人拨打保险公司电话的同时必须报交警,在责任划分的时候会有明确依据,否则,责任划分模糊,影响双方事故解决,同时还会出现保险公司不理赔的情况

当然,不管哪种情况,车主都不要自作主张进行赔付,尽量根据交警的事故责任划分和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定损处理事故

这是我的一个客户的事故总结:

我客户在一次事故中由交警判定负全部责任,对方为一出租车,可能挺难缠的,客户为怕麻烦,直接给了对方1500,可实际上,保险公司给对方定损只有1130,我在这个理赔案中就很为难,保险公司不可能根据你给对方的前理赔,它是根据对方车的损失修复需要的费用进行理赔的,这个客户就只能自己再掏这370块钱。如果客户适当运用保险公司作用,不管对方怎样,等保险公司定完损,根据定损金额对对方进行赔付,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

这个客户同时存在的情况是自己的车也有损失,在保险公司拆检中心定损时,有一零件定损为修理,共计750,可到了修理厂,被修理工告知需要,这样出现矛盾时,客户没有好好沟通,就直接换件了,共用1530,我在后期理赔时也没办法,只能按照当时定损的750进行理赔。

这是在实际理赔中发生的案例,

实际上在这两种情况中,只要客户在与保险公司和交警打交道时稍稍耐心一点,就会让最终结果自己满意。

这样说来,客户需要的不是简单的关系保险,而是需要专业的保险代理人协助,呵呵

以后如果遇到其他注意事项,会再传上来,让朋友们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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