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我去年6月写的,登在《中国广告》,《第3种人》杂志上。
分别讲述了全球最大的两个传播集团的公司文化和管理分格,和大家一起分享。
WPP与OMNICOM作为全世界最大的两个传播集团,他们的文化与经营对整个广告传播业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这两个集团有非常相似的地方, 一:这两个世界级的传播集团目前都列入财富全球500强,OMNICOM目前暂居广告传播集团中的第一位,去年整个集团收入103亿美元,WPP目前暂居第二,在兼并Grey后他的收入达到93亿美元。与前者相差已经非常细微。IPG、Publicis以第三、第四位紧随其后,不过从收入上来讲与前两者还相差一段距离。 二:他们都是靠不断收购与兼并发展状大,旗下收列了一系列广告、公关、营销、互动、媒体等公司。 三:他们的成立时间都只有近二十年,OMNICOM与1986年,BBDO、DDB、 Needham三家合并而成,而WPP是由1986年Martin收购英国的一家上市公司而建立的。 但两者不同的地方又很明显。OMNICOM的全球CEO John与WPP的全求CEO Martin我都访问过,我们从他们的企业发展史可以看出,以及他们公司的文化,这两家广告传播集团最主要的不同是对钱与人的看法。 首先是文化 OMNICOM是一家非常以人为本的广告公司,他们把尊重人才看作自己公司的企业文化,所以他们的发展的是最主要的是依靠人,所以John说,我们是先要找到好的人才,因为有了好的人才,我们就可以提供好的服务,好的服务理应获得好的利润,即钱。所以在他们眼中,人是第一位,服务是第二位,钱是第三位。 而Martin创立的WPP则恰恰相反,在他看来为客户解决问题是第一位的,在我采访他提到什么是WPP的文化时,他回答:"我们是一家非常年青成立只有不到20年的公司,不像那些有百年历史的公司有很多可以被传颂下去的文化,我们更多的追求是务实和替客户解决传播上的所有问题。"因为你能提客户解决问题所以客户能给你钱,客户给我们钱,我们为他提供好的服务,人才自然就可以请来。 其次是发展 纵观OMNICOM的发展史,他们从1986年开始合并开始,到后面陆陆续续收购TBWA、GOODBY等。他们的每一次的收购或兼并,都是积极的、善意的。John说,我们是非常尊重人才的,所以当我们谈判收购是,双方都是愿意合并到一起而到一起。大家被收购后持续的为OMNICOM打拼天下,共同成长. 而纵观WPP的发展史,无论是收购JWT、Ogilvy,Martin都是恶意收购,以客户需求导向为目的,从而建立起一个庞大的传播帝国。所以,WPP恶意收购Ogilvy后,David Ogilvy没有真正为WPP效力过一天,至死让他最悔恨的事情就是自己的公司被WPP收购,当然我这里并非指WPP不尊重人才,而是他们把替客户解决传播上的问题放到更首要的位置. 创意比较 OMNICOM的全球创意明显要比WPP略胜一筹,无论是每年的CANNES Award或D&AD、Clio,OMNICOM都要领先WPP的一大截,去年GUNN REPORT的排名,DDB、TBWA、BBDO分别列入第一至第三名。而WPP虽然旗下公司有众多大牌的公司,但在创意方面还是难以与OMNCIOM相争。 整合比较 由于WPP的业务是客户导向,所以在2004年HSBC的全球比稿中,Martin的WPP击败了OMNICOM得到了全球6亿美元的HSBC的业务。JWT将成为HSBC广告业务的主导代理商。WPP旗下纽约Red Cell/Berlin Cameron、亚洲区BatesAsia、和Batey共同协助HSBC地区广告业务。媒体购买与企划业务由WPP旗下的Group M主导。亚洲部份的媒体购买则由MindShare和Maximise共同代理。直效营销业务由rmg:connect和141共同负责。品牌与企业识别业务则由Landor负责。WPP也亲自为HSBC建立了专门的TEAM。所以在整合方面WPP略胜一筹。 最后,我们再回到观与钱,服务,人这个顺序的问题。 他们好像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不得不承认两者都非常成功。纵观国内市场,我个人还是比较偏向WPP的模式,毕竟为客户解决传播的问题自然是传播集团的生存之道.就像广告公司与传播公司的发展一样,你赢得了客户才能够去请人,如果没有客户而养一个团队的话,在经营上是很多风险的.不过,如果从一个打工者的角度来看,谁不希望自己所工作的地方是尊重人才,以人为本的公司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