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她的求救电话,我犹豫了,这个问题,我该如何帮她做出选择?
阿静恋爱了,是公司的同事,办公室恋情,公司不禁止也不提倡。他们担心公开恋情,公司对他们的工作看法有影响,说不定会把他们其中一个调离这个办公室,于是在办公室他们依然没多少直接接触。然而几个月后,他公开了新女友,也是公司的同事。她去质问,他坦白了移情别恋。她想到了辞职,到新环境里慢慢恢复。但当她把这个想法告诉父母和朋友时,他们都说失恋可以再找,别拿事业当陪葬,毕竟这份工作是她的几经选择后最喜欢的工作。是啊,已经失去了爱情,还要失去工作,是不是不值得?她又没做错事。然而办公室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日子真的太不快乐。难道应该离开这个办公室的应该是她?
( 该文章转自论坛:喜欢的工作VS失败的办公室恋情,去留如何选择?Y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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