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将启动阶梯式水价
基本量以内实行低水价 超出部分实行超量累进加价
http://www.suzhouwater.com 2007年02月27日 苏州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王伟民)从市物价局最新获悉,我市将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方案。
据了解,所谓“阶梯式水价”,就是在合理核定居民基本用水量的基础上,对基本用量以内的用水实行低水价,超过基本用量部分实行超量累进加价。它是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一种具体形式,也是节水型价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行阶梯式水价,旨在通过促使用户关心用水量,来达到重视并注意提前做好节约用水准备,其作用是使超过基本用量后居民应支付较高的用水成本,对浪费水行为进行经济上的惩戒,促进节水意识的提高,全面提高节约用水水平。众所周知,苏州地处江南水乡,不缺水,但“水质型缺水”的严峻现实警示人们,必须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苏州的水资源。此次推进阶梯式水价的实施,也仅仅是我市今年“稳步推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价格改革”的一个部分。
针对我国众多城市缺水问题日趋严重的问题,早在1998年9月23日,当时的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就发布了《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对阶梯式计量水有明确规定:可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2002年4月9日,当时的国家计委、财政部等五部委,专门在北京召开全国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会议,并联合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省辖市以上城市对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办法。目前我国已有部分城市如北京等,实施了阶梯式水价,还有许多地方如上海、浙江等即将加以推行。
阶梯式水价的实行,会不会增加广大市民的日常开支呢?市物价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合理核定居民基本用水量”,肯定是制定阶梯式水价方案具体操作办法中的重头戏,必定会确保广大市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正常生活用水不需要额外增加开支。同时,阶梯式水价方案的确定,一方面会尽可能多地借鉴、吸收外地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也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好制度取得好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