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告小王违约一事,根本就不用花去多少心思,本来小王就有错在先,做错了布单就得赔,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想抵赖都不行。沈阳的律师只用了二天时间,就让法院把传单送到小王的手上。小王接过传单,当时便傻眼了,没想到沈阳真会把自己告上法院,可也无可奈何。沈阳真不想把事情搞大,更不想把小王置于死地,他明白小王不可能能拿出五十万,就算赔得起,怕小王这辈子也完了,但不这样做,自己又不能得偿所愿,他希望小王不要再固执下去,能赢了小王又能怎么样!拥有了女人却失去友情,值得吗!
近来刘兰好象消失了一样,公司里已好几个月未曾来露面,这倒顺了沈阳的心。他也曾劝过刘兰,公司里她什么都不懂,到了公司里除了到处转悠,就是喝喝闲茶,这不仅有损她自己的形象,还对公司的形象不利。你说一个公司里弄一个闲人在瞎逛,给客户看到了,会想到好像公司里净养无用之人一样。其实沈阳就是不想刘兰到公司里来,每次她一到公司,员工们一准会指指点点,他明白员工们议论的一定不是什么好话题,这让他会十分尴尬。
几次下来,刘兰慢慢地对沈阳失去了警觉。最主要的还是确实她去了也不适合,要是懂纺织的话,去了还能帮衬点什么,这样的话也师出有名,一边打理公司事务,一边还能监督沈阳是否有出轨的行为。沈阳也知道刘兰每次到公司的目的,她是怕自己再次重蹈覆辙。一次二次还行,沈阳可以把刘兰当一个员工对待,可是年复一年地盯着自己,就是没有那心思都给勾兑了出来。于是,沈阳总会找一些理由不让刘兰到公司里,还说现在他心里只有公司的前途,其它的他什么都不会想。刘兰想想也是,便懒得再去公司。
沈阳知道自从传单送到小王手上,小王现在一定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他每天一早到公司里,等着小王来谈判,沈阳了解小王,虽然他嘴上硬气,可是他心里放不下辛辛苦苦创下的事业。一个男人他可以什么都不在乎,但他一定会在乎自己一手托起的江山,女人与事业向来难以兼得,有多少人为事业而孤独一生。可是小王并没有象沈阳想得那么容易妥协,小王一天没有出现,反而沈阳心里空落落的,工作时都会想起小王女友的影子。
为了能把效果发挥到极致,沈阳命令律师加大对小王的压力,让小王没有心思去应对官司的事,乱了他的方寸,自己才可以有空隙而钻。沈阳的阴谋很快地起到了作用,小王家里已起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战争随时一触而发。沈阳料到不出几日就会有结果,因为小王的女友不会坐视不理。事情是由她而起,在小王的心里,一定认为他的女友成了整个事故的症结点,没有她也许沈阳不会这么逼着他要跟他打官司,纵然事情会发展到不可避免的地步,至少沈阳不会把自己告上法院,为了能达到目的,什么情面都顾不上了。
在把小王告上法院的几天后,正如沈阳所料,小王的女友亲自找上了门。那天是下午,沈阳吃过了饭,正想休息一会,女秘书敲门进了办公室,告诉他有一个女孩子找他。沈阳开始并没有想到是小王的女友,还以为是平时推销产品的小姐,他想都没有想就让秘书推说在开会,不见客。秘书出去了没多长时间,她又转了回来,有点无奈地对沈阳道:沈总,那位小姐非得要见你,好象不见着你就不会走的样子,你还是见见她吧,看她也不像是推销员。
小王的女友到沈阳的公司总共只有一回,秘书自然不会记住她,更何况那次还是小王带来的,进办公室也不必通过秘书,所以不认识小王的女友,和沈阳一样把她当推销员属于正常思维。听了秘书的一番话,沈阳有点好奇了,还有这样的女孩子,忽然间她有所醒悟,会不会是小王的女友!他连忙问秘书道:是不是一个长发女孩子,皮肤白白的,个子很苗条,大约二十来岁,特漂亮。秘书听了沈阳一描述,头儿点得像小鸡吃米一般,连连答道:是的、是的、是的,你说得一点都不错,难道你们认识吗!
肯定是小王的女友来找自己谈判了,可是小王为什么不跟来!是不是朋友面前下不了面子,想让他的女友一个人来跟自己谈,可也不符合道理啊,凭现在小王的脾气,他不可能让她一个人来和自己见面,这无疑是把她往狼窝里送啊!想到这儿,沈阳笑了,怎么把自己比喻成狼了,那有这样形容自己的。他赶紧不动声色地吩咐秘书道:你先出去跟她说一声,我可以见她一面,让她等十分钟再进来,我要有点事。其实沈阳所说有事,只是想把自己整理干净点,也理清一下头绪,见到她应该如何应付,总不能语无伦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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