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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利滚利是否合法!还是在挑战法律! (2008/09/07 19:28)

  在我们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与经济有关的问题,通常,被认为最合法且最有效的就是银行滞纳金了。前几天,这一银行规矩被法律界人士提起质疑:银行利滚利和高利息滞纳金是否合法!是不是属于单方面的霸王条款。

  我们都知道,借钱还钱的这一道理。至于利息,必须要在被借方提出的条款是否合法的情况下进行,并不是你有钱就能随意地抬高利息,否则都会被视为高利贷处理。一般的,民间借款的利率只能比银行利息高四倍,超出的利息,虽然借款还是有效,但却不受法律支持。

  那么民间借款受到法律的制约,银行错款是否也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呢!

  先从我们存款来说,我们把钱存进银行的利率现在为年息百分之四左右,银行借出的利率是百分之七点几到百分之九点几,是存进利息的二倍左右,这在借款方,是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而现在,信用卡才是银行的重头之处,不从利滚利和滞纳金来计算,单单透支这一条就让银行赚足了腰包,最高的透支利息为本金的百分之十八点二五,这远远高于存进利息的四倍。

  这四倍还是从民间利率来计算的。银行毕竟不同于民间贷款,透支也属于贷款一类,你可以不让透支,一旦透支形成,就表示借方与被借方的合同形成,而百分之十八点二五的利息是否合理呢!在法律上又是否合法!如果一切顺理成章,我们是不是应该视它为霸王条款。还有,霸王条款假如合法化,民间贷款的利率,是不是也应该从透支利息的百分之十八点二五开始计算呢!这又是否可以认为,在助长民间贷款的恶习呢!

  在网上,同样也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网民认为,银行的这一做法是属于霸王条款,这不符合放贷方的人性化精神,而银行是在利用他们自身的合法手段,来压倒性地粉碎借款人的条约思想,这无形中给借款方增加了负担,更给借款方留下了对国家法制的一种抵制心理。这已不是提高利率的问题所在,而是挑战法律的问题。我们的法律对老百姓如此这般,而对银行是管而不执!还是放任自由!

  据可靠消息来源,一张信用卡的利率远远要高于普通贷款利率,部分信用卡,光高利率差就能给银行带来每一张达一多千元的利润,这是一种变相圈钱,也是非法套取利率差。我们能做的,除了放任他们自由,还能做些什么!银行挑战法律,由何部门来治理!希望能尽早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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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创建号:ALI-001144213
创建日期:
2006-10-06 12:13:17
修改日期:
2008-11-18 21: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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