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名人没有意见,我对有钱的名人更没有反感,但我对有钱的名人用钱来炒作非常反感,特别这次金巧巧在愚人节开这种无聊的玩笑让人恶心。我想她也肯定没有想到最后的结局会形成正反二面。一面是对她真正意图的质疑,一面是对她抱以同情。对她同情的一面当然她可以欣然接受,可对她质疑的一面却让她脸面尽失。这有关名节的事对于一个名人来说,对自己的生命都重要。于是乎,她又发一文,来解释她被骗的全过程,看起来好象言之凿凿,其实是掩耳盗铃,自欺自人。想要还自己清白,最终办法不是怎么说明自己是多么清白,而是要拿出真正让人信服的理由。同情是一回事,事实又是另一回事,网友的眼里是揉不得半点沙子。
我写文章喜欢以事实为根据,对一些不存在的事实我有很敏锐的洞察力,我的宗旨是力争把丑恶之事大放于人前,不管她或他是谁,我一样会以真实示于人前,不假于人,也力争不害一人。如下我会对金巧巧的一篇陈述文做一个深入剖析,她的那篇文章题目是《钱财身外物》。大意我说一下:说得是金巧巧有一笔钱价值为七百万放于父亲账上,谁知父亲是一马大哈,竟然通过他弟弟介绍下,借给另外一个骗子,最后是什么情况,我想大家一猜便知,当然是泥牛入大海,一去无踪。
开始先说明一点,对金巧巧来说,这七百万绝对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毕竟她不是一线演员,更不是那种拿自己身体来赌人生的人,我对她的印象非常好,她是国内少有的不是以三级博前途的人,可敬可佩,自然收入也没有别人高,七百万也许是她从影以来所有的收入,一旦失去必将会将她打入原始,如果真有此事,可惜也可恨,可惜的是,她一辈子的努力全化为乌有,可恨的是,骗子无处不在,着实让人防不胜防,我一般对骗子的手段是,抓到不抽他们三根筋也得扒他们一层皮。废话多了一点,还是转入正题。
第一点:对时间的质疑。在金巧巧的文章中可以看出,事情发生的时间应该是在零七年十月份前,而公布时间是在今年的四月一号。本人对愚人节知之甚少,也不精于此游戏,可金巧巧对七百万被骗之后,都捂到今年的四月一号了,也不必急于在公认的愚人节发布吧!这不昭示天下此乃愚人吗!还强说王志文老师结婚也是在四月一号,就不应怀疑她的真实性。可你想过没有,王志文的事能与你是一码事吗!难道你连一天都等不及了!再说你都已报案了,对于案件在没有破之前,你本不应该由你那么轻易地公布,这对案情发展是不利的。除非你不在乎这七百万。
第二点:弟弟有串谋嫌疑。金巧巧一再说明她父亲与父亲的弟弟之间是非常信任的,我不认为这是信任,这是兄弟之间的一种默契。往往有些事败也败在兄弟上面,信任不是说有错,可一味地相信别人就有点傻了。我不是对金巧巧的家长不敬,在我的理智里提醒着自己,你父亲的弟弟很有可能是与骗子是一伙的,而且你父亲的弟弟还可能是主谋。试问天下人,哪一个借出如此之巨款,而不问清一个来龙去脉,难道就单凭几句话就把七百万交了出去!这可不是以老实来解释失误的。不错,你父亲是应该相信你父亲的弟弟,可你父亲的弟弟跟骗子也是兄弟!也可以以一个相信来把七百万交于骗子之手!稍用一下大脑,你父亲的弟弟不是从中抽了好处就是这场骗局中的主谋。我要是侦破人员,也一定先从弟弟找突破口,相信也就不会拖到现在悬案未决。所以不存在事实的话,就是金巧巧在炒作。
第三点:金巧巧在制造假象。我能看得出来,金巧巧也算是一个很孝顺的女孩,在文章里一再说明这不是父亲的错,好象这七百万根本就是命中注定要落入骗子之手。是否有点太不在意了!我说她在制造假象其实很好证明,她不是报案了吗,她要想证明自己是清白的或确有此事,完全有一样就可以来证明,只要把她与家人的所有有关银行的折子全交到公安,让公安一查就知道是否真假了。要是被骗了七百万,我想金巧巧怕是净身一个了吧,在她文章中也说到这七百万是她全部身价,要是查出她银行折子上只要超出一百万都可认为她是炒作。当然这是她的私事,完全没有必要照我的方法去做,不过要象她那样说的,公安不出来作声明,只听她一面之词怕是解释不通的。有怀疑也是对她本人的负责。
第四点:娱乐圈本是一个炒作之地。身为娱乐圈的人,就应该知道娱乐圈的潜规则。金巧巧说她有十五年的演艺生涯,说她不懂这点怕说不过去,不管什么事只要由本人说出来都不具有真实性,都会被怀疑为炒作。金巧巧更应该知道一点,一旦案子入卷,就应该保密作案过程,透露任何一点都会阻碍破案进程,在她报案时也一定会听到公安的解释吧,除非公安也不懂操作流程。金巧巧能这么肆无忌惮地将被骗过程发布出来,怕是早就策划于心了吧,不过她没想到会牵涉面这么大,一时倒无法自圆其说,于是只能拿父亲的兄弟谊来说事推卸责任,用无知来当无辜,可笑之外亦当是可怜吧。另处更值得关注的一点,是金巧巧在影视圈中也即将处于昨日黄花,这次的炒作不仅可以提高自身知名度,也可博得导演的几许同情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