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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客名-->
      <title>小猴子MM雨的博客</title>
      
      <!--作者头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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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小猴子MM雨的会员档案</title>
          <link><![CDATA[http://profile.china.alibaba.com/user/rorylin.html]]></link>
          <url>http://img.china.alibaba.com/club/upload/pic/user/r/o/r/y/rorylin_s.jpeg</url>
      </image>
      
	      <!--博客描述-->
      <description>
                        为了光明和前途，我们除了奋斗别无他择！！！！！！！！
只要我们决心成功，失败不会永远把我击垮！
                </description>
      
      <!--文章/评论/访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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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sitCnt>5440</visitCnt>
      
      <!--作者分类信息-->
      <category>商人博客</category>
      <language>zh-cn</language>
      <pubDate>2008/12/03 09:53:14</pubDate>
      <lastBuildDate>Mon, 15 Sep 2008 11:41:25 CST</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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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处添加了作者笔名-->
      <webMaster></webMaster>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y67Bore9.html">水立方</label>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0MXTw7+o.html">信用卡</label>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u/Wx0tW91fk=.html">货币战争</label>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vdrTzcb3.html">节油器</label>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wvK3vw==.html">买房</label>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0NDStQ==.html">行业</label>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sK7H6Q==.html">爱情</label>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0+o=.html">雨</label>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t7+12LL6.html">房地产</la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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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tLTStQ==.html">创业</label>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udzA7Q==.html">管理</label>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TEVEz9TKvsbB.html">LED显示屏</label>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uavLvg==.html">公司</label>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xrfFxg==.html">品牌</la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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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06rP+g==.html">营销</la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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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svrGtw==.html">产品</la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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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CDATA[http://zhuchirenrizhi.blog.china.alibaba.com]]></link>
         <author>主持人日志</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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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嘉佰乐design家具in广州</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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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CDATA[http://canopyworld.blog.china.alibaba.com]]></link>
         <author>金卧床幔520</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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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无语笑红尘</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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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jnyntz</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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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CDATA[http://huamei198.blog.china.alibaba.com]]></link>
         <author>东莞华美食品</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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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CDATA[http://huguanyu.blog.china.alibaba.com]]></link>
         <author>西蜀散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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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CDATA[http://hsha198.blog.china.alibaba.com]]></link>
         <author>宋氏三姐妹</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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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CDATA[http://wisdomat.blog.china.alibaba.com]]></link>
         <author>wisdomat</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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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CDATA[http://bennyjsw8.blog.china.alibaba.com]]></link>
         <author>明儿个</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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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CDATA[http://rorylin.blog.china.alibaba.com]]></link>
      <managingEditor>小猴子MM雨</managing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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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 大家共勉 ]]></title>
         <link><![CDATA[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article/b0-i4873984.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7" width="99%" align="center" border="0">
    <tbody>
        <tr>
            <td class="f_title" bgcolor="#eff2f6">
            <div align="center">不做职场的&ldquo;心理奴隶&rdquo; </div>
            </td>
        </tr>
        <tr>
            <td class="f_gray" bgcolor="#eff2f6">
            <div align="center">发布时间：2008-08-22　浏览次数： name="ifrCounter" align="middle" src="http://job.inhe.net/Center/Admin/pubsys/counter.jsp?pid=26545" frameborder="0" width="80" scrolling="no" height="19"></iframe> </div>
            </td>
        </tr>
    </tbody>
</table>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
    <tbody>
        <tr>
            <td height="10">&nbsp;</td>
        </tr>
    </tbody>
</table>
<table class="f_main"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95%" align="center" border="0">
    <tbody>
        <tr>
            <td height="10"><style id="_Custom_Style_" type="text/css"></style>
            <p><span style="FONT-SIZE: 10.5pt">　　现代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不知不觉中让别人掌握、控制着，扮演着&ldquo;心理奴隶&rdquo;的角色，他们从事自己憎恶的工作，生活在不喜欢的环境里，做着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hellip;&hellip;下面具体介绍&ldquo;心理奴隶&rdquo;的5种类型和防治方法。 <br />
            <br />
            <strong>　　■&ldquo;别人怎样想&rdquo;的奴隶 <br />
            </strong><br />
            　　这种&ldquo;心理奴隶&rdquo;最普通，对创造力和人格最具有破坏性，多见于心理不成熟的人。&ldquo;我多说话，别人就会认为我爱出风头&rdquo;、&ldquo;我做那件事，别人会嘲笑我&rdquo;&hellip;&hellip;这种&ldquo;别人&rdquo;式的想法使之成为&ldquo;别人&rdquo;思维的奴隶。大部分这种&ldquo;心理奴隶&rdquo; 还会去倾听不够资格的人的忠告，这会严重影响他们的创造力。 <br />
            <br />
            　　对策： <br />
            <br />
            　　①如果你在模仿他人之后能感觉到快乐，不妨尽力去模仿。否则，你就应该按自己的方式去生活。 <br />
            <br />
            　　②理智地面对别人的另眼相看、批评指责，因为职位越高，被人当作闲谈对象的机会也越多，被批评的机会也越多。 <br />
            <br />
            　　③与敢作敢为、乐于助人、志同道合的人做朋友。 <br />
            <br />
            <strong>　　■&ldquo;注定失败&rdquo;的奴隶</strong> <br />
            <br />
            　　这种类型的&ldquo;心理奴隶&rdquo;缺乏自我意识，认为自己很渺小，无法真正看清自己。他们经常抱怨&ldquo;我没有好机会&rdquo;、&ldquo;我将会失败&rdquo;、&ldquo;周围的人都在跟我作对&rdquo;、&ldquo;领导没有看重我&rdquo;&hellip;&hellip;其实，思考本身就能左右事情发展，当一个人想要怎样时，他就真会变成那样。 <br />
            <br />
            　　对策： <br />
            <br />
            　　①经常使用良好的、积极的、建设性的语汇暗示自己，就会增强自信心。平时尽量从&ldquo;为什么能做到&rdquo;方面着想，而不应围绕&ldquo;为什么无法做到&rdquo;打转。 <br />
            <br />
            　　②脑子里经常想着&ldquo;我将要成功&rdquo;、&ldquo;我是一位胜利者&rdquo;，这会增强必胜的信念，并努力寻找各种&ldquo;有助于成功&rdquo;的方法。 <br />
            <br />
            <strong>　　■&ldquo;为时太晚&rdquo;的奴隶</strong> <br />
            <br />
            　　这种&ldquo;心理奴隶&rdquo;通常认为在某一年龄阶段时就应当做某事情。比如有的认为自己错过了一个很好的机会，现在进退维谷、骑虎难下，只得听天由命。有的认为自己26岁已经太大了无法再进大学深造，有的认为自己40岁了，无法再婚。 <br />
            <br />
            　　对策： <br />
            <br />
            　　①不要理会年龄的限制，并从生活中寻找鲜活的榜样。 <br />
            <br />
            　　②不能苟且偷安。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向着自己的理想努力。 <br />
            <br />
            <strong>　　■&ldquo;安全感&rdquo;的奴隶</strong> <br />
            <br />
            　　许多人宁愿吃&ldquo;大锅饭&rdquo;也不愿改革，这就是典型的&ldquo;安全感&rdquo;奴隶。缺乏想象能力是&ldquo;安全感&rdquo;奴隶共同的心理特征。其实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人类生存、发展，就是一个不断奋斗、不断消除不安全感的过程。 <br />
            <br />
            　　对策： <br />
            <br />
            　　①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有声有色。 <br />
            <br />
            　　②因为有风险才会有攀登，有困难才会有突破，有压力才会有奋起，有风浪才会有搏击。因此要学会面对种种困难和罕见、未知的事物。 <br />
            <br />
            <strong>　　■&ldquo;过去错误&rdquo;的奴隶 <br />
            </strong><br />
            　　心灵被过去的失败创伤所控制，害怕任何新的尝试是其主要特征，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们因失败而灰心丧气，不懂得从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ldquo;过去错误&rdquo;的奴隶会损害人的探索能力，让人裹足不前。 <br />
            <br />
            　　对策： <br />
            <br />
            　　①将失败看成一种投资，就不觉得是损失了。有人说爱迪生为了造出第一个实用的电灯泡失败了9999次，但他本人则认为自己发现了9999种无法适用的方法。 <br />
            <br />
            　　②如果能及时觉察出错误，那根本就不能算是错误。</span></p>
            </td>
        </tr>
    </tbody>
</table>
<br />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95%">
    <tbody>
        <tr>
            <td style="FONT-SIZE: 12px" align="center">
             &lt;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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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t;/script&gt; 
            </td>
        </tr>
    </tbody>
</table>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
    <tbody>
        <tr>
            <td>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
                <tbody>
                    <tr>
                        <td>&nbsp;</td>
                    </tr>
                </tbody>
            </table>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4" width="100%" border="0">
                <tbody>
                    <tr>
                        <td class="f_gray" align="left">
                        <div>&nbsp;&nbsp;&nbsp;<strong>来源</strong>：中国管理传播网</div>
                        </td>
                    </tr>
                </tbody>
            </table>
            </td>
        </tr>
    </tbody>
</table>]]>
               </description>
                    <author>小猴子MM雨</author>
         <category>个人博客</category>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zfjJzLjQzvI=.html">网商感悟</label>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zfjJzA==.html">
	                 网商
	             </label>
	                  <pubDate>2008/08/23 09:12:46</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title>
         <link><![CDATA[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article/b0-i4829289.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全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23:3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30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垄断协议 　　第三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六章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第四条 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第五条 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第六条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八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九条 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 　　（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 　　（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 　　（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 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第十一条 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第十二条 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第二章 垄断协议 　　第十三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第十四条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第十五条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于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第十六条 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 　　第三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十七条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第十八条 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 　　（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第二十条 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一）经营者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一）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 　　（二）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集中，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报书； 　　（二）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 　　（三）集中协议； 　　（四）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申报书应当载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预定实施集中的日期和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应当在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期限内补交文件、资料。经营者逾期未补交文件、资料的，视为未申报。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自收到经营者提交的符合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进行初步审查，作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决定前，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九十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审查期间，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经书面通知经营者，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审查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一）经营者同意延长审查期限的； 　　（二）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准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 　　（三）经营者申报后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第二十七条 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 　　（二）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 　　（三）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 　　（四）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 　　（五）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 　　第二十八条 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但是，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 　　第二十九条 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 　　第三十条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将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或者对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决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三十二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第三十三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 　　（一）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 　　（二）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三）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四）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 　　（五）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采取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十六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强制经营者从事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第六章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第三十八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 　　对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 　　第三十九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 　　（三）查阅、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资料； 　　（四）查封、扣押相关证据； 　　（五）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第四十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进行询问和调查，应当制作笔录，并由被询问人或者被调查人签字。 　　第四十一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执法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十二条 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合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碍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 　　第四十三条 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有权陈述意见。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对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 　　第四十四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调查核实后，认为构成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可以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五条 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 　　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 　　（一）经营者未履行承诺的； 　　（二）作出中止调查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中止调查的决定是基于经营者提供的不完整或者不真实的信息作出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第四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 　　第五十条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处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实施的审查和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隐匿、销毁、转移证据，或者有其他拒绝、阻碍调查行为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四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执法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第五十六条 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本法。 　　第五十七条 本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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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小猴子MM雨</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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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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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2008/08/16 10:16:4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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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奥运有感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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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p><font color="#ff0000" size="3">在2001年7月13日那天晚上，国际奥委会将决定2008年奥运会在哪个城市举办。会议从中午就开始了，先是由巴黎、大阪、多伦多、中国、伊斯坦布尔的代表作申奥陈述。 <br />
到了晚上10点，激动人心的时刻到来了，国际奥委会将进行投票，决定申办城市。第一轮投票的结果马上就要公布了，大家的心情都非常紧张。这时萨玛兰奇宣布大阪被淘汰了。大家的心情更紧张了，奥委会的第二轮投票开始了，十二亿中国人都在静静的等待着结果。第二轮投票结束了，结果交到了萨玛兰奇的手中，他打开信封宣读结果，全场鸦雀无声，静等结果揭晓。这时萨玛兰奇的口中读出了China这个词。这时全场沸腾了，全北京沸腾了，全中国沸腾了。 <br />
世纪坛当时正在举行晚会，可当看到这一幕时立刻放起了礼花，北京城内灯火辉煌。到处是欢呼，到处是喜悦，到处是庆祝。这一时刻中国期待了许久，我看到这一幕，激动的不知该说什么，心中无比兴奋，无比激动，无比自豪。 <br />
当天晚上人们彻夜未眠，一直狂欢到夜里，虽然北京禁止放炮，但不时还是有一两声炮声，可见大家的心情。 <br />
这是北京第一次举办奥运会，国家十分重视。北京能在五个候选城市中脱颖而出，我想，北京应该是有实力的。我相信北京会举办豪2008年奥运会。</font></p>
<p><font color="#ff0000" size="3">&nbsp;&nbsp;&nbsp;&nbsp;<font color="#ff00ff"> 2001年，我还在上高二。北京申奥成功，我们整个学校都沸腾了，我也沸腾了。也许，我们学习太紧张了，需要有个理由来放松。北京申奥成功给了我们机会，就像后来美国发生&ldquo;9.11&rdquo;恐怖袭击一样。当时，我学的是文科，对历史政治比较感兴趣。常时间习惯的政治思维告诉我，北京申奥成功是中国综合竞争实力增强的表现。自1840年英国等帝国主义列强带给中华民族的耻辱，深深的印在每个中国人的灵魂里。北京申奥成功让中国人扬眉吐气。</font></font></p>
<p><font color="#ff0000" size="3">&nbsp;&nbsp;&nbsp;&nbsp;&nbsp; <font color="#33cccc">今天，2008年8月8日，将载入史册，因为北京奥运会在今天开幕。可能是年岁大了的缘故，今天的我已经没有2001年7月13日的兴奋。这也许是我们这一时代人比较矛盾的一面吧。</font></font></p>
<p><font color="#33cccc" size="3">&nbsp;&nbsp;&nbsp;&nbsp;&nbsp; 明天，我会继续生活，我会关注奥运，但我却是局外人。明天，我会继续工作，虽然奥运正在进行。明天，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的？</font></p>
<p><font color="#ff0000" size="3">&nbsp;&nbsp;&nbsp;&nbsp;&nbsp; <font size="5">希望，北京奥运会完满成功！希望，中国军团拿更多的金牌！希望，中国人包括我在内明天会有不同寻常的收获！希望，明天的世界是和平的，永无战争！</font></font></p>
<p><font color="#ff0000"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为了光明和前途，我们除了奋斗别不他择！</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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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小猴子MM雨</author>
         <category>个人博客</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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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2008/08/08 15:07:3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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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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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p class="14p" align="left">第一章</p>
<p class="14p" align="left">海菲在铜镜前徘徊，打量着自己。</p>
<p class="14p" align="left">&ldquo;只有眼睛还和年轻时一样。&rdquo;他一边自言自语着，一边转过身慢慢地在敞亮的大理石地板上走着。他拖着年迈的步伐在黑色的玛瑙柱子之间穿行，走过几张雕刻着象牙花饰的桌子。</p>
<p class="14p" align="left">卧榻和长沙发椅发着龟甲的微光。镶嵌着宝石的墙壁上，织锦的精美图案闪闪发光。古铜花盆里，硕大的棕榈枝叶静静地生长着，沐浴在石膏美人的喷泉中。缀满宝石的花坛和里面的花儿竞相争宠。凡是来过海菲着座华丽的大厦的客人都会说他是一个巨富。</p>
<p class="14p" align="left">老人穿过一个有围墙的花园，走进大厦的另一边约五百步远的仓房。他的总管伊拉玛正在入口处等他。</p>
<p class="14p" align="left">&ldquo;老爷好。&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海菲点了点头，继续默默的走着。伊拉玛一脸困惑地跟在后面，他不懂主人为什么选择这个地方会面。主仆二人走到卸货台边，海菲停下脚步，看着一包包货物从马车上台下来，分门别类地堆放在仓库里。</p>
<p class="14p" align="left">这些货中有小亚细亚的羊毛、细麻、羊皮纸、蜂蜜、地毯和油类，本地生产的玻璃、无花果、胡桃、香精、帕尔迈拉岛的衣料和药材，阿拉伯的生姜、肉桂和宝石，埃及的玉米、纸张、花岗岩、雪花石膏和黑色瓷器，巴比伦的挂毯，罗马的油画，以及希腊的雕像。空气中弥漫着香精的气味，海菲敏感的鼻子还闻到了香甜的李子、苹果、乳酪和生姜的味道。</p>
<p class="14p" align="left">然后，他转向伊拉玛：&ldquo;老伙计，咱们的金库里现在有多少现款？&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ldquo;所有的？&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ldquo;所有的。&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ldquo;我最近没有盘点，不过总在七百万金币以上。&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ldquo;仓库里的现货，折合成金币是多少？&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ldquo;老爷，这一季的货还没有到齐，不过我想少说也合个三百万金币。&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海菲点了点头。&ldquo;不要再进货了。马上把所有的现货卖了，换成金子。&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老总管目瞪口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向被人打中似地往后退了几步，好不容易才说道：&ldquo;老爷，您把我弄糊涂了，我们今年的财运最好，各大商店都说上个季度销售量又增加了。就连罗马军方都向我们买货，您不是在两个礼拜之内，卖给耶路撒冷的总督两百匹阿拉伯牡马吗？请您原谅我，老爷，我一向很少顶撞您，但是这一回，我实在弄不明白，您为什么要......&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海菲微微一笑，和蔼地拉着老伊的手，&ldquo;老伊，你还记不记得好多年前你刚来的时候，我要你做的第一件事？&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伊拉玛皱了皱眉，然后眼睛突然一亮，&ldquo;你吩咐我每年要把所赚的一半分给穷人。&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ldquo;那时候，你不是认为我是个做生意的傻瓜吗？&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ldquo;我那时侯觉得......&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海菲点点头，指了指卸货台，&ldquo;你现在不承认当时多虑了？&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ldquo;是的，老爷。&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ldquo;那么，我劝你对我刚才要你做的事要有信心，我会把我的用意解释给你听的。我已经老了，需要的东西很简单，自从丽莎走了以后，我就决定把所有财富分送给城里的穷人，自己留这点够用就行了。除了清理财产之外，我希望你准备一些文件，把分行的所有权证明文件，转移给所有分行的帐房，另外再拿出五前进比分给每个帐房，这么多年来他们一直忠心耿耿，任劳任怨。以后，他们喜欢卖什么就卖什么。&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伊拉马张了张嘴，海菲挥手阻止了他。</p>
<p class="14p" align="left">&ldquo;你不太喜欢这么做，是吗？&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老总管摇了摇头，勉强露出笑容，&ldquo;不是的，老爷，我只是不明白您为什么要这么做，您好像在交待后......&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ldquo;你就是这样，老伊，老是想着我，从来不替自己想想，我们的生意不做了，你就不为自己打算打算？&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ldquo;我跟了您这么多年，怎么能只想自己呢？&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海菲拥着老仆人继续说道：&ldquo;别这样，我要你马上把五万金币转道你的户头上，然后我求你留下来，等我把多年来的一桩心事了结以后再走。到时候，我会把这座大厦和仓库都留给你，然后我就找丽莎去了。&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老总管睁大眼睛看着主人，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ldquo;五万金币，房子，仓库，......&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海菲点了点头，&ldquo;我一直把你的忠心当作最大的财富，和它比起来，我送你的这点小东西根本算不上什么。你懂得生活的艺术，不为自己，而为别人活着，这就是你与众不同的地方。我现在要你做的，就是帮我尽快完成计划，我的日子不多了，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时间更重要的了。&rdquo;</p>
<p class="14p" align="left">伊拉玛转过头，不让主人看见眼里的泪水。&ldquo;您说您有心愿未了，是什么心愿？您对我象亲人一样，可是我从来没听您提过什么心愿。&rdquo;</p>
<div align="left">
<p><span class="14p">海菲双臂抱在胸前，面带笑容，&ldquo;等你把今天早上交待你的事办完以后，我会告诉你一个秘密，这秘密只有丽莎知道。三十年了......&rdquo;</span></p>
<span class="14p"></span></div>
<div align="left"><span class="14p"><font color="#ff0000" size="5">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是本很好的书。希望大家有时间看一看。我想，大家会有收获的 。</font>
<p><br />
</p>
</span></div>]]>
               </description>
                    <author>小猴子MM雨</author>
         <category>个人博客</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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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2008/08/08 14:41:59</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 水立方LED变幻灯光助阵奥运  ]]></title>
         <link><![CDATA[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article/b0-i4759782.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晶莹剔透的蓝色，形状各异的&ldquo;气泡&rdquo;，是奥运场馆水立方给人们的最深印象。奥运期间，水立方将在夜间展示另一种美丽，它的外墙气泡会不断地变幻出不同色彩，并展现出飞龙、游鱼等各种图案，而这些景观效果都来自上海研发的LED景观灯。据悉，有近50万颗LED灯安装在水立方中。上海市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表明上海市在LED灯光控制技术上具备了世界领先水平。
<p>&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LED灯的中文名字叫&ldquo;半导体照明&rdquo;，是不需要钨丝和灯管的颗粒状发光器件。相比白炽灯和荧光灯，LED灯节能，寿命超长，没有污染，还能实现智能化控制，展现出全光谱的绚丽色彩。 </p>
<p style="TEXT-INDENT: 2em">　　本届奥运会筹备期间，水立方的LED景观工程提出，每颗LED灯都是大功率灯，使整个水立方在夜间光彩夺目，要求能对数十万颗LED灯实现实时、远程控制，从而使水立方的景观效果千变万化。技术人员说，由于水立方&ldquo;气泡&rdquo;形状、大小都不同，在灯的安置方面，必须为每个&ldquo;气泡&rdquo;量身定做。经过反复设计，他们决定给每个&ldquo;气泡&rdquo;只安装两排灯，这样节省了成本。安装阶段，工程队请来了专业攀岩人员，在钢架外侧、气泡透明膜的内侧装上灯具。最终，有37000套LED专用投光灯&ldquo;躲&rdquo;到水立方内，从外部透过透明薄膜看不到任何灯具。 </p>
<p style="TEXT-INDENT: 2em">　　由于这些灯都通过通讯线与控制中心相连，工作人员能远程控制，可以指挥它们按不同主题&ldquo;跳舞&rdquo;。据透露，奥运期间夜里，水立方景观灯将演绎&ldquo;水之激情&rdquo;、&ldquo;水之礼花&rdquo;等各种主题的图案，展示&ldquo;WELcome&rdquo;、&ldquo;中国加油&rdquo;等字样，用流动的灯光表现&ldquo;瑶池的水&rdquo;、&ldquo;香格里拉的水&rdquo;。</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color="#ff0000" size="5">我刚刚加入LED行业，对这个行业了解的还不是太深入。没想到LED这么神奇，都用到&ldquo;水立方&rdquo;去了。希望中国大地在LED的照亮下走向辉煌！</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description>
                    <author>小猴子MM雨</author>
         <category>个人博客</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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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2008/08/06 16:40:42</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 扮猪吃虎显奇功 ]]></title>
         <link><![CDATA[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article/b0-i4656731.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什么叫作&ldquo;扮猪吃虎&rdquo;呢？即是说猎人要捉老虎，在无法力擒的时候，就装扮成一只猪猡，学成猪叫，把老虎引出来，待走近时，然后出其不意，猝然向它袭击。这突击结果，虎纵不死也会带伤。 在销售上我们也可经常使用这招，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的，目的也是很明确的，就是促成业务。&ldquo;扮猪吃老虎&rdquo;也可理解成&ldquo;大智若愚&rdquo;&ldquo;大巧若拙&rdquo;，是指顺其自然，不自我炫耀技艺等，表面上看起来，是一副笨拙的样子。 曾在一份杂志上看到一篇这样的文章，三位日本航空公司的代表和一大批准备了充足资料的美国公司代表谈判。会议从早上八点开始，美国公司代表用了图表解说，电脑计算，屏幕显示等手段，进行了两个半小时的陈述，以这些来询问日方的价钱。三个日本公司代表在陈述过程中只是静静的坐着一句话也没说。终于陈述完毕后，美方代表问日方代表意下如何，一位日方代表斯文有礼，面带微笑的说：&ldquo;我们看不懂。&rdquo;美方代表顿时脸色惨白。&ldquo;你说看不懂是什么意思？那里看不懂？&rdquo;另一位日方代表也是斯文有礼，面带微笑的说：&ldquo;都不懂。&rdquo;这时，美方代表急了：&ldquo;从那里开始不懂？&rdquo;第三位日方地表也以同样的方式慢慢回答：&ldquo;当你将会议室的等关了以后。&rdquo;美方代表解开领带，喘着气问：&ldquo;你们希望怎么做？&rdquo;日方代表同时说：&ldquo;请你再重复一次！&rdquo; 这时谁是鱼饵？是谁在愚弄谁？谁会将长达两个小时的陈述重新来过？美国公司终于不惜代价，只求达成协议。 我对门的一家化工贸易商老林就看他经常使用这招，记得一次一个客户来买磷酸，因为不是当地是所以说普通话，而老林说不好普通话的，说的都是方言味很浓的半生普通话，在客户和老林就如何使用深入交谈时问题来了，其实能全部听懂客户话的老林装做一知半解的样子，有时自顾自的说些客户听不懂的&ldquo;普通话&rdquo;，半小时后，客户招架不住了，再说老林的磷酸价格也可以，生意就这样成交了。 不过，我们也不能装的太过分，这样让客户以为你是一窍不通的了，那倒不是&ldquo;大巧若拙&rdquo;，而是&ldquo;弄巧成拙&rdquo;了。 好好把握，有兴趣的朋友不妨一使这小计。 <br />
<br />]]>
               </description>
                    <author>小猴子MM雨</author>
         <category>个人博客</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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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2008/07/24 13:12:32</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 北京二手房抛售普遍 议价空间加大 ]]></title>
         <link><![CDATA[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article/b0-i4544389.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p style="TEXT-INDENT: 2em">受到整个楼市市场大背景的影响，市场的主基调是看的多买的少，观望多出手少，很多投资客对后市信心不足。与一手房市场纷纷打折降价促销雷同，北京二手房市场也出现了抛售现象。并且，抛售普遍在二三套。据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专业人士总结，北京二手房抛售市场总体印象是房产买方市场时代已到来。 </p>
<div id="Reading">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270" border="0">
    <tbody>
        <tr>
            <td><img height="12" src="http://mat1.qq.com/news/images/pub/2007/reading.gif" width="270" alt="" /></td>
        </tr>
    </tbody>
</table>
</div>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高档二手房八成 降价销售 </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房产市场进入拐点等论点的作用下，北京房产市场热度开始回落。高档二手房市场尤为明显，目前总价在150万的高档二手房市场八成业主接受降价抛售。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中大恒基市场部针对150万以上登记出售超过1个月未销售的房源82.5%在业务员回访时都选择了降价求售，而降价幅度平均更是达到了3.5%。远远高于上月北京二手房均价下降幅度。其中更有30%左右的房主愿意全部或大部分承担交易税费。也就是说直接降价超过5%。这是北京二手房市场首次出现的卖方愿意承担交易费用。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各大中介公司调查显示，北京市的高档市场从年初到现在，交易量也明显萎缩，呈现下降的趋势。以二手房成交房值在150万以上的房源为例，2008年1月成交量比重为21.6%，逐月下降之后截至如今成交量比重仅为14.7%。成交量的持续下降显示出市场观望气氛的浓郁。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小投资者普遍 抛售二三套 </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数据显示，目前，市场上已经有大幅压价的例子。但是，尽管多是个案，目前市场上抛售现象还是比较多，不过出手者主要是小投资者，大单的抛售还比较少。北京二手房市场上业主抛售普遍以2套/人-3套/人居多。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中原地产三级市场部副总经理宫萍表示，业主所抛售房屋特征是尚余贷款、毛坯房、三居大户型居多。抛售原因是个人事业或其他急需资金周转的需要；月还款负担较大，且同时承担跌价风险；部分撤资，对后市信心不足。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不过，尽管业主表示可以降低价格出售，但是业主普遍保有房屋出售价格的心理底线，价格可谈，但如果低于心理底线则停止出售，同时由于投资业主购买的物业初期价格较低，因此即使有所让利仍然稳赚不赔。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议价空间加大 </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中介公司的统计数据显示，现阶段与去年房价高位运行时期相比，报价空间下降。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中原三级市场研究的数据显示，2007年9、10月份，挂牌房源如果1个月没有卖出去，报价将会继续上涨。业主普遍对房价上涨动力充足，信心满满。而到了2008年5、6月份，如果房源挂牌1个月仍然没有卖出去，卖方报价就会产生下降空间，业主普遍对房价上涨信心不足。虽然同属&ldquo;有价无市&rdquo;的房产，但由于业主对未来预期的差异而产生了房屋报价截然相反的两种走势。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现阶段与3月份左右相比，降价空间加大。以望京区域为例，2008年3月份左右的200万房产，买卖双方议价只能降5万元左右，降价幅度仅2.2％。到了6、7月份，报价为200万元的房产，议价可降20万，降价幅度达到了10％。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ldquo;以前北京房价涨得太快，即使跌30%,很多投资者还是赚，所以只要资金需求不迫切，一般不会急着&lsquo;割肉&rsquo;，这说明房价下降空间是有，但不会很大&rdquo;，有业内人士说。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五类房产抛售几率大 </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各大中介公司对于目前抛售较大的房产类型的特征分析显示，以下五类房产抛售几率较大。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第一类是投资客在新房开盘时即购入的房产。由于开盘价较低，即使让利，利润空间仍足够让其满意；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第二类是体量大（房屋供应量大）且后期仍有在建新房的楼盘。由于供需比有增大趋势，同时新房会分流部分二手房购买需求，从而制约二手房价格上涨的速度和幅度，同时降低二次转让的出手速度；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第三类是投资者进驻较集中的楼盘。由于投资者集中的楼盘存在同一时间大量抛售的风险，这会贻误投资者择机撤出的时间，潜在竞争激烈的楼盘将对投资者获取高额利润埋下隐患；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第四类是配套设施尚不完善，相对升值潜力减弱的楼盘。由于北京城的发展呈现遍地开花的空前繁荣之势，因此早前认为潜力巨大的楼盘经过一定时间的发展，有被其他区域潜力所赶越的现象，从而竞争力有所下降；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第五类是位于未来保障性住房和两限房供应集中地的楼盘。保障性住房和两限房的定向购买人群和指导价格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拉低区域市场的总体档次，同时也会在结构上缓解当地的部分购房需求，而这些都与投资者追求地域供给稀缺性和地区居住的高尚档次相悖。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本报记者 赵丽萍 </p>]]>
               </description>
                    <author>小猴子MM雨</author>
         <category>个人博客</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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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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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D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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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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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2008/07/11 08:35:53</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 梦想       ]]></title>
         <link><![CDATA[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article/b0-i4538618.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老师问我们有什么理想。同学们，有的说要当老师，有的说要当飞行员，有的说要当官。。。。我却说，我要挣大钱。然后，老师说&ldquo;你是要当老板，当经理呀。&rdquo;我说&ldquo;恩&rdquo;。其实，我当时不知道什么是经理，就知道老板很有钱。</p>
<p>&nbsp;&nbsp;&nbsp;&nbsp;&nbsp; 时间从脚下溜走，岁月的痕迹留在了道道额纹上。将近20过去了，那些要当老师的要当飞行员。。。都初中上完就开始了打工生涯。我，一个从小想当经理的人，悄悄的追逐自己的大学梦想，现在又在追逐自己的经理之梦。路漫漫而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路，在脚下。梦，在心中。这一切都要从现在开始。我始终相信自己的理想之美，始终坚信永不放弃的力量。</p>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让我们继续前进！</p>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font color="#ff0000" size="5"> 只有天在我们之上，一切皆在我们脚下！</font></p>
<p>&nbsp;</p>]]>
               </description>
                    <author>小猴子MM雨</author>
         <category>个人博客</category>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zfjJzLjQzvI=.html">网商感悟</la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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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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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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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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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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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2008/07/10 11:15:17</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 用信用卡的狂顶！  ]]></title>
         <link><![CDATA[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article/b0-i4537327.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p><font color="#000000">南京市民王超(化名)，两年前用信用卡透支欠下银行7884元，两年后，7884元欠款已经变成35478元，昨天(3日)，为了催促王超还款，南京银行将他诉上法庭南京白下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br />
　　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连王超自己都觉得这场官司他输定了，谁知，庭审过程中却忽然峰回路转，王超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直言：35478元，是由本、息、复利、滞纳金四部分组成，本和息，应该还，但复利和滞纳金，银行都不该收，尤其是滞纳金，银行是根本无权使用这一术语的。　南京市民王超(化名)，两年前用信用卡透支欠下银行7884元，两年后，7884元欠款已经变成35478元，昨天(3日)，为了催促王超还款，南京银行将他诉上法庭&mdash;&mdash;南京白下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font></p>
<p><font color="#000000">　　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连王超自己都觉得这场官司他输定了，谁知，庭审过程中却忽然峰回路转，王超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直言：35478元，是由本、息、复利、滞纳金四部分组成，本和息，应该还，但复利和滞纳金，银行都不该收，尤其是&ldquo;滞纳金&rdquo;，银行是根本无权使用这一术语的。</font></p>
<p><font color="#000000">　　记者随后采访南京大学法学院邱鹭风教授，她明确表示支持律师的观点，她说：&ldquo;信用卡欠款&quot;利滚利&quot;是许多银行遵守的行规，但它其实就是霸王条款。&rdquo;</font></p>
<p><strong><font color="#000000">　　法庭辩论复利和滞纳金到底该不该收</font></strong></p>
<p><font color="#000000"><strong>　　吓了一跳成被告才知欠下</strong><strong>3.5</strong><strong>万</strong></font></p>
<p><font color="#000000">　　王超被银行起诉的原因，是他在2006年1月，用信用卡透支7884元。这笔钱拖了两年一直没还。对此，王超的解释是，不还钱是因为银行没及时提供对账单，致使他不能及时了解自己信用卡是否欠款。&ldquo;两年里，我没收到银行任何方式的催缴。直到近期，银行提起诉讼，我才得知，欠了银行一笔钱。&rdquo;而除去没收到银行催缴单这点不谈，王超最不能理解的就是为什么当初只欠7884.05元的本金，两年后就变成了欠款35478.01元！银行2年期存款年利率不过4.68%，2年期贷款年利率是7.56%，信用卡欠款两年居然能翻5倍？！&rdquo;这样的&ldquo;利滚利&rdquo;着实让王超吓了一跳。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他聘请了律师。</font></p>
<p><strong><font color="#000000">　　唇*舌剑复利和滞纳金都不该收</font></strong></p>
<p><font color="#000000">　　昨日庭辩，银行方&ldquo;义正辞严&rdquo;，欠债还钱呗。但没想到，被告律师的辩诉令局势&ldquo;峰回路转&rdquo;。&ldquo;我们认为原告没有及时履行通知被告还款，在时隔2年后提出诉讼，目的是谋取高额的复息和没有法律依据的滞纳金。我们认为银行要收，也只能收本金7884.05元以及合法利息7884.05&times;0.0005&times;900=3547.82元。&rdquo;</font></p>
<p><strong><font color="#000000">　　被告方的诉辩围绕三方面。</font></strong></p>
<p><font color="#000000">　　一、银行未及时向被告提供对账单，没有履行通知义务。</font></p>
<p><font color="#000000">　　王超自2006年1月19日还款后，银行就没有及时向王超提供对账单，致使他不能及时了解自己是否欠款，在近两年的时间内银行也没有用其他方式向他催缴过欠款，所以才造成欠款，对此银行存在一定的过错。</font></p>
<p><font color="#000000">　　二、银行收取复利违反最高院的司法解释。</font></p>
<p><font color="#0000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可否计算复利问题的批复》是这样规定的：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的计算方法，中国人民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作了规定，应当按该办法规定的方法计算。该办法对透支利率的规定已含有惩罚性质，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当再计算复利。</font></p>
<p><font color="#000000">　　三、银行收取信用卡客户的滞纳金，无法律依据。</font></p>
<p><font color="#000000">　　滞纳金这一概念是属于行政法规范畴的，是指具有行政征收职能的行政机关，在征收规费的过程中，因义务人迟延交纳规费，而需额外交纳的金钱，它被视为行政处罚的一种。也就是说，不属于行政部门或受行政部门委托的银行无权收取滞纳金。由于双方均需要进一步交流证据，法庭昨天并未做出判决。</font></p>
<p><font color="#000000">　　记者调查欠款&ldquo;利滚利&rdquo;是不成文规定</font></p>
<p><font color="#000000">　　信用卡欠款&ldquo;利滚利&rdquo;，记者使用信用卡多年，对此亦是深信不疑。但昨天的这场庭辩不由也让记者怀疑，这样的&ldquo;利滚利&rdquo;难道就是应该的吗？</font></p>
<p><font color="#000000">　　记者昨天随机在南京的几家大银行调查发现，逾期不还信用卡欠款，老百姓需要支付四块资金即&ldquo;本+息＋复息＋滞纳金&rdquo;，这仿佛已是不成文的&ldquo;行规&rdquo;。比如，在两家以发行信用卡闻名的银行那里，记者看到，信用卡的章程里，都有相关规定，只不过，一家叫做&ldquo;滞纳金&rdquo;，一家叫做&ldquo;延滞金&rdquo;。</font></p>
<p><font color="#000000">　　更耐人寻味的是，很多业内人士也只知道&ldquo;罚息很重、千万别欠款&rdquo;，至于更细的计算方式，则无法一张口就报出了。一家知名股份制银行的信用卡部人士介绍，&ldquo;利息是每日万分之五、也就是年息18.25%。刷卡消费过了免息期，以及通过ATM透支取款，银行就会收取。&rdquo;至于&ldquo;滞纳金&rdquo;，则是按欠款的5%，最低10元计算，时间是按期结算，下一期计算时照前面的&ldquo;利滚利&rdquo;。另一家银行表述类似，不过&ldquo;滞纳金&rdquo;头一期只把最低还款额当作本金，第二期则不一样。举例来说，头一期欠款1万元，最低还款额是1千元。如果持卡人没还，1万元先按日息万分之五收利息，1千元按5%收一期滞纳金；到了下一期还没还，则前面这些统统算作欠款&ldquo;滚&rdquo;复利。</font></p>
<p><font color="#000000">　　&ldquo;你别问我了，真的很复杂，反正各家都是大同小异。总之你千万别欠款就是了。&rdquo;这是一位记者相熟的银行人士给的回答，一方面令人啼笑皆非，一方面其实也让人认识到了&ldquo;行规&rdquo;的&ldquo;威力&rdquo;。</font></p>]]>
               </description>
                    <author>小猴子MM雨</author>
         <category>个人博客</category>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zfjJzLjQzvI=.html">网商感悟</la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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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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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战争
	             </label>
	                  <pubDate>2008/07/10 09:47:18</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 朝鲜：没有失业没有税收政府全包的国家(2) ]]></title>
         <link><![CDATA[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article/b0-i4532270.html]]></link>
                          <description>
                   <![CDATA[四是实行养老退休制度。
<p>　　朝鲜所有的成年人都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女55岁、男60岁退休，退休后领取退休金。退休金按每个人贡献和工龄确定，优秀劳动者的退休金达原来工资的100%，低的也达到40%以上。</p>
<p>　　朝鲜还实行特殊的政策，那就是鼓励、奖励多生子女。这是因为在朝鲜战争中，大批朝鲜人在战争中死去。特别是男人，在战斗中死亡更多。为了迅速增加人口，朝鲜实行鼓励生育政策。</p>
<p>　　在朝鲜，生了第三个孩子，国家可以增配一套住房，以资鼓励，并以国家的名义给男孩赠送银妆刀，给女孩赠送金戒指。5个孩子的母亲，授予&ldquo;英雄母亲&rdquo;称号。查出怀三胞胎的，可以用飞机接到平壤生育；四胞胎的，由国家派人照料孩子，母亲享受共和国英雄的待遇。在朝鲜南浦市，一位四胞胎的母亲便居住在国家奖励的一幢别墅里，还有配备的专门人员给予照料。</p>
<p>　　免费教育、免费医疗、免费分配住房，但是这&ldquo;三免&rdquo;是以低收入为前提的，&ldquo;三免&rdquo;之外，工资就很低了。</p>
<p>　　我在平壤参观了少年宫。</p>
<p>　　平壤有两个少年宫，分别叫做&ldquo;平壤学生少年宫&rdquo;和&ldquo;平壤万景台学生少年宫&rdquo;。</p>
<p>　　平壤学生少年宫建造的时间比较早，建于1963年，坐落在平壤市中心金日成广场北侧的将台岗上。我多次路过那里。那是一座13层的塔式建筑。那里悬挂着大字朝文标语，意思是说&ldquo;谢谢金日成大元帅&rdquo;&ldquo;我们很幸福&rdquo;&ldquo;在世界上我们什么都不羡慕&rdquo;。</p>
<p>　　平壤学生少年宫的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拥有200多间活动室、一个能坐1000名观众的中型剧场和一个能够容纳500名观众的小型体育馆。</p>
<p>　　平壤万景台学生少年宫坐落在平壤光复大街的尽头，比起平壤学生少年宫要气派得多。万景台学生少年宫是在1989年5月建成的。主楼是半圆形的，如同慈祥的母亲张开双臂拥抱自己的孩子。</p>
<p>　　平壤万景台学生少年宫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这里拥有600多间活动室，一个可以容纳2000名观众的剧场，还有图书馆、游泳馆、科技产品展览室和水族馆、体育场。如今，这里成了平壤接待外宾的景点之一。</p>
<p>　　远远地，我就见到光复大街之侧，矗立着一幅30米至40米高的宣传画，画的是金日成戴着红领巾，和孩子们在一起。这就表明，万景台学生少年宫近在咫尺了。在这里，我要特别说明的是，那幅巨幅宣传画，不是画在大楼的墙壁上，而是专门砌了一堵20米至30米宽、30米至40米高的墙，用于画这幅宣传画。朝鲜是一个充满领袖宣传画的国家，很多宣传画都是这样专门砌墙画上去的。</p>
<p>　　万景台学生少年宫前有宽敞的停车场。下车之后，我见到大楼前最醒目的位置，矗立着金日成与四个孩子的铜像。</p>
<p>　　另外，还有一个很大的雕塑，是几匹千里马拉着一辆敞篷太阳车，车上坐着11个欢快的儿童，象征着朝鲜的11年义务教育制度。</p>
<p>　　在万景台学生少年宫里，我见到稍大的孩子在那里练习跆拳道，也有许多孩子在电脑教室里学习电脑。在很多教室的正面的墙上，并排挂着金日成、金正日父子的画像。</p>
<p>　　在剧场，我观赏了孩子们精彩的歌舞表演。朝鲜的孩子能歌善舞，非常可爱。为了能够拍摄清晰的照片，我干脆坐到舞台跟前的台阶上。</p>
<p>　　不论是独唱或者小合唱，都相当不错。在舞蹈节目中，一个女孩一口气转了几十个圈，赢得一片掌声。</p>
<p>　　伽椰琴是朝鲜的传统民族乐器，据说是公元6世纪朝鲜音乐家宇勤创制的。伽椰琴琴声优美、柔和，一个小女孩如痴如醉地拨弄着琴弦，把一个个音符从舞台撒向剧场的每一个角落。</p>
<p>　　为了表达对孩子们一丝不苟的表演的谢意，我买了鲜花，上台献给小演员。</p>
<p>　　文章摘自<a class="akey" href="http://vip.book.sina.com.cn/book/index_58573.html" target="_blank"><strong>《真实的朝鲜》</strong></a> 天津教育出版社 作者：叶永烈 </p>
<p>　　点击进入<a class="akey" href="http://book.sina.com.cn/excerpt/index.shtml" target="_blank"><strong>书摘频道</strong></a>看更多精彩书摘</p>
<p>　　(编辑：点儿) </p>]]>
               </description>
                    <author>小猴子MM雨</author>
         <category>个人博客</category>
                      <label domain="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rorylin/tag/zfjJzLjQzvI=.html">网商感悟</la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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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
	             </label>
	                  <pubDate>2008/07/09 16:56:09</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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