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A先生从网上找到我,说要买一台小电烤箱,通过贸易通沟通,我们很快达成共识,并按A先生的要求,互传了合同,一个千元的小单就在几小时内签订下来了。
烤箱完全是按客户的要求做的,四天后,联系A先生出货,等我们送货快到半路时,A先生又电话问次烤箱有没有另一功能。当时他没要求,我也忘记问了,所以就没有他现在要求的功能,都走了一大半的路程了,我说等我们到了见面再详谈吧。
几经联系,终于到了A先生公司,卸下烤箱,他们看过试过,按合同上要求当然没什么问题。可A先生又要求添加另一功能。可以,加装马达等就OK了。但是加了东西一千元肯定是不能卖的了,本就没利润的,加马达及配套用料就是300多元,来回运费(两次)也要200多元,我要求A先生加价200元,即1200元,A先生不同意,我们只好又把设备拉回来。
回来我们就对烤箱进行改进,第二天下午就改进OK,至此,1200元的烤箱远不抵成本价了。但这之前,我们没有接到A先生任何信息。巧的是,我的一位朋友介绍了另一客户B买烤箱。B先生到厂里看了此烤箱非常满意,当即以1600元成交,现款现货,装到他的车后箱就拉走了。
过了不久,接到A先生电话,又让给他送货,实情相告,他说,我们合同都签了,咋能这样。可是,我们送货时加功能加价,你没同意啊,而且隔一天都没消息,怎知你要不要呢!等我们卖出了,你才让送货,唉!
至此,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不应该把这台烤箱卖给客户B。
( 该文章转自论坛:客户,这台设备我不该卖给别人吗?YC )














订阅到
鲜果
抓虾
谷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