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政府应该关心和解决的事很多,政府解决得怎样呢(不可否认胡、温是爱民为民的好政府)?同是中国公民却分三六九等,城市居民、非城市居民的农民工(其实就是苦力工的别称),这种差别是谁造成的?多年来政府所谈的九年义务教育落实了吗?农民进城务工没有城市户籍租用危房,子女上学不得已承受着高额学校赞助费解决了吗?压得人喘不过气的高价房、高额医疗费等等。廉租房在那里?医改成功吗?关于新劳动法,政府客观用意无疑是好的,可符合中国现状吗?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吗?中国的企业管理刚刚摆脱大锅饭、铁饭碗,形成适应市场的企业经营管理竞争激励机制是否要倒退?现实是中国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还不太先进的情况下加大企业用人成本,效益好的企业还能承受,微利企业怎么办,是否加速倒闭?市场规律是优胜劣汰难道企业就不能按市场规律办事吗?违背市场规律办事就是死路。难道让中国的企业再死一回吗?目前技术工人短缺,企业为留住工人增加工资、加大福利还怕留不住技术工人,市场已经做出了最好的调节,难道非要新劳法来干预吗?黑窑厂非法恶意用工事件,自有国家法律来制裁,也是极少数现象,难道非要促进一个不公平的新劳法出台。说起所谓合同应是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企业且不能解雇劳动者而要付经济补赏,这公平吗?总之违背市场规律是要付出代价的。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来的不易,要珍惜呀!
企业经营要守法 ,可是强调社会和谐的新劳法却使许多业主哭笑不得,劳动者能得到实惠吗?谁说了算?市场规律铁定,其实是世界的大领导——市场说了才算。市场客观规律是不可抗拒的,为什麽在西方发达国家劳动力就不廉价,自然是廉价就雇不来劳动力,然而在中国劳动者非要求拿到西方发达地区工资水平就难找工作了。就拿中国来说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劳工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也相差很大呀。所以,我认为没有必要人为地进行干预,政府也没必要干预,加速落后地区经济发展政府责无旁贷。只有经济发展了人民的生活水平自然会提高。社会自然就会和谐了。还是遵循市场客观规律,让市场来调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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