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同意我们不办理那项新业务,然后也给我们以同样的政策买那款手机,你还要吗?”我问女友。
“哼,我才不要呢。与其让骗子赚钱,不如去买水货,先不管那么做合不合法,至少人家还是诚实的。”女友这么回答我。
“那我们要不要一起去换成另一个移动运营商的号码?”
“倒不至于,还要换号,太麻烦了”——她用一个太麻烦来表达对于行业垄断的无奈。
是的,虽然信息产业部也在搞带号入网的试点项目,但毕竟我们这里还没有实施,要换手机运营商的话,手机号也要变,还要告诉所有的联系人,是有些麻烦呢。
接下来说“宁愿去买水货”的问题。
我们知道,买水货就如买盗版一样,是不应该去做的事情
可是,所谓的行货,所谓的北京奥运会合作伙伴在这样糊弄我们,在这样想方设法诱骗我们,难道我们真的没有办法吗?
我们不是王海,我们也不愿意去招惹这帮无良的企业——人家有工商部门的批准文号啊
加上我又不是这个城市的“居民”(毕竟户口不是这里的),又没有暂住证,这可是违了“法”的啊,如果那样做,岂不是上去找死?
……
当初的气愤早已随着恐惧而去了,我还是平静地生活吧。
虽然只是就北京奥运会合作伙伴说了一次事儿,了作自己参与奥运了吧
祝大家周末愉快!
注:如果事件还有新的进展,必将与大家在阿里论坛共享!
( 该文章转自论坛:[无良商家系列之三]我宁愿去买水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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