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商人论坛的坛友们对邮政公司的包裹类产品有多了解,所以就先把该公司的产品简单介绍一下。
邮政公司包裹产品:EMS(特快专递)、快包、普包
2006年6月1日起,当时还不叫邮政公司的邮局再也不给用户送包裹上门了。区区便开始了当起了自己的邮差,把从邮局到家里的这段路当作自己的新的工作区域。
2006年6月1日起,邮政的包裹产品衍生出一个新产品:介于普包与EMS之间的快包。按照前台工作人员的话来理解,这种包裹是比EMS便宜的可以送包(裹)上面的新产品。
2006年6月起,我所有通过邮局寄送的包裹一率特别释义为慢包——当时还叫邮局的工作人员要求我一定要说是最慢的,才算是普包,这一点我到现在理解起来还有难度。
2007年9月初,因为我在电话中没有说清楚,我的家人在给我寄送包裹的时候不小心寄成了快包(邮政营业所离我的住处非常近,加上自己去得多,所以不介意再多跑一趟),但之后发生的一切,却让我有些啼笑皆非。
2007年9月9日,我的快包到达银川。邮政公司工作人员给我电话,让我到三公里外的另一处办公地点去取包裹。我问他为什么不送上门,他给我的解释是,如果我去就可以在当天拿到包裹,而要是送的话,可能要到第三天的晚上。我告诉对方当时我没有时间,得到的建议是第二天早上8:30-11:30去取。
第二天上午我又没有时间,于是下午2:30左右,我又接到同一个号码打来的电话:赶快到他们那里取包裹(有命令的口气)!
我经不住对方再三的催促,打车过去了。
下车的时候,我才忽然想走,前面投诉过的那个移动通信公司的下属公司也在那个大院里办公——这让我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难道?
于是我打11185询问为什么我的快包要自己去他们的包裹房去取?
得到的回答是对方确认之后给我回复。
看到门口的保安,我心里踏实了一些,于是便也进去去取包裹了——来都来了,先取上吧。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