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商业信用,拥有固定的比较规范的经营场所;
(2)有良好的销售渠道和途径,具有一定市场营销能力,能承担一个区域的营销任务;
(3)接受甲方的授权及考核并能严格遵守甲方有关代理政策、条例,在甲方指定区域内独家代理甲方的产品与服务;
(4)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销售额;
2、 代理商应提供的文件:
代理商基本情况说明书,企业简介、人员、规模及各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有效法人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等相关文件);
3、 代理关系的形成:
双方经过互相考察、协商达成一致意向即可签署独家代理合同,形成代理关系。
4、 独家代理合同的执行:
(1)代理商支付首批货款;
(2)本公司收到货款发出货物,授予代理商区域独家买断经营的经销权;
(3)本公司提供代理商经营所必需的各类文件,提供市场操作方案、促销宣传样本;
(4)按代理商提供的要货计划,确保按时供货,运输费用供需双方友好协商;
5、 退货保障
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3个月内无条件退货保障,从而让代理商零风险投资,在不损坏包装情况下,本公司按进货价金额退回余下产品。
6、 联系与洽谈
电话: 13057912859 传真:0577-62675667
联系人:刘新朝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上海人民电气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