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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观念算老几? (2008/04/02 15:31)

爱美剧的人会发现,不管剧中人多么桀骜不逊、做了多少勾心斗角甚至伤天害理的事,他们的目的多多少少与“为了家庭”有关,为了保护或者有助于他们的爱人和孩子,尽管很多时候事与愿违——也就是说,尽管很多情节是他们的行为破坏了家庭幸福,当然这主要是为了满足戏剧冲突的需要,但至少他们的动机是纯正的。“家庭至上”可以说是美国主流影视作品尽一切手段宣传的主要命题。

但在中国,家庭观念还算是个新鲜事物。说来话长。我们的上一辈在“把一切献给党”的年代里从不敢明目张胆地流露出“家庭至上”的言行,尽管在那个物资极度贫乏、欲望被无情压制的时代,每个孩子都享受过父母悄悄从工作单位捎回来的“物质便利”,比如电池厂父母带回来的电池啊,食品厂父母带回来的饼干啊,政府机构父母带回来的信纸啊……除了“组织”上人为造成的两地分居外,那时的人们倒还是身体力行着“家庭至上”,尽一切可能为贫瘠的家庭生活增加一抹亮色,尽管是无意识的,反正力气也没法儿往别处使,不如便宜便宜家里。

轮到六七十年代出生的精英挑大梁时,生活突然丰富多了,稀缺的不再是物质,而是时间。“事业”、“成功”、“自我价值实现”等概念远远跑在“家庭”前面。电视上如果出现这样的画面:妻子抱着嘤嘤哭泣的孩子空对着一桌菜发愣,丈夫却在公司里吃着方便面谈着大生意,那么它的中心思想是“丈夫为了事业日夜操劳”,而不是“这个男人没家庭观念”。有意思的是,久而久之,自以为成功的人都以按点回家和家人吃饭为耻,宁可流连在外面没完没了的应酬中,感觉自己很有价值。“家庭观念”?“家庭观念”大概成了“妻管严”的同义词。

这两年情况又开始改变。大概拜“全球化”幸福观的影响所致,和谐美满的家庭成了为“个人价值”添砖加瓦的重要因素。于是带着小蜜出双入对又落伍了,一些商业领袖人物开始宣称大多数晚饭在家里吃,意见领袖们也经常提到“我太太”、“我先生”或者“我的孩子”。“家庭观念”的地位至少在名义上被扶到空前的高度。只是说归说,有多少人真正地享受这种天伦之乐,又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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