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决定与LITTLE KISS开展合作的时候,我就想到过各种非议,包括一些不负责任的涉及男女关系的猜想。但我没有想到会来得这么快。
我的博客上但凡羞辱甚至直接漫骂我的留言,我都置之不理,绝对不删除,这不仅是为了表明我的坦荡,也是为了表明我对那些人的不屑。世界上永远会有那样的人,任何女人,只要有一点成绩,都会首先认为一定是靠与哪个男人的关系。尤其是对于出身卑微的我,更是觉得自己高高在上可以肆无忌惮。
女人可以通过与男人的关系获得社会尊重与地位,这本来是社会千百年来的规律。对于很多女人来说,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是很合理的逻辑,嫁给王子就是王妃,嫁给平民见到了王妃就要鞠躬行礼,这并不奇怪。我知道社会舆论所不能容忍的是那些所谓的依靠“不正当关系”的女人。我一直明白这个道理,也非常小心监守着自己的底线,因为我知道在现在社会,做女人必须明白一些道理:你可以和100个甚至更多男人恋爱然后恋爱失败,但你一定不要婚外恋,不管你如何表白是真爱。如果真的要婚外恋,也一定是找社会地位财富能力都弱的,否则别人就说你靠“不正当男女关系”。琼瑶要不是文章写得名气大,她作为第三者早就被人骂“靠不正当男女关系”了,当然,在早期她后来的老公帮了她不少,但恋爱中的人难道一定要互相冷血才对吗?
我不是琼瑶,现在我什么都不是。我必须靠自己,尤其是象我这样所谓靠网络红起来的人,是草根一族,更要谨小慎微地注意自己的言行,但我有一点无法回避:这个社会,主要是男人们占据社会决策位置,无论是政界、商界乃至演艺界。我想要有进步,不得不由这些占据决策位置的人评审。任何人,只要他认可我,而且是男人,我就会被推测为“靠男人”。这个世界,现在都默认同性恋了,难道男人们被男人认可,也是靠与男人的“不正当关系”?
我已经习惯了被羞辱,所以我更加小心坚持原则,住在自己租来的破败小区的房子里,“安全”是我最低要求,否则我真愿意省钱住小单间。前些日我在一个小区照的照片,放在网上,就有朋友认出“这不是你住的小区”。我可以非常坦然自信地说:宋嘉宝没有,从来没有为了钱或者所谓的“名”出卖过自己。
能被LITTLE KISS内衣公司和尹玉刚总经理认可,是我极大的幸运,所以我当时就提出,我不要做LITTLE KISS的“合作艺人”,我不是艺人,我要做LITTLE KISS员工,是全职员工,要签三年。
我想做员工,是因为我想有组织。我从来没有想过去做一个艺人,所以我拒绝了在我人气最旺时几个模特公司的好意。但只要我还只是独立存在于互联网上,我就不得不被当作那些想出名想因此赚钱的准艺人。我想逃,逃避我从来没有进入过的艺人圈。所以我签约LITTLE KISS时,提出只拿固定的薪水,上朝九晚五的班。至于薪水标准,我从来没有过任何要求,而是尹总以玩笑形式说“你在MSN签名栏上说如何才能每月挣到一万元,我就每月给你一万元吧。”当时我非常激动,因为我真的苦惯了,穷怕了。不是怕苦,而是担心穷困会让我一直为了基本的生活而劳碌牺牲,而无法进一步追求我的内衣梦。
我之所以一直还在网络上活动,除了习惯,除了网络上有很多朋友和真心关心我的人,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完成与某些公司的合作协议,每个月拿到勉强维持生活的报酬。我一直在想:什么时候我才能有稳定的收入,才能不为明天的生活发愁,才能照顾一下家人,才能多点时间精力努力实现我的内衣梦想。
LITTLE KISS和尹总帮我实现了这个梦想。当我听说公司要安排我到生产车间学习内衣生产的所以技术工艺,甚至要我学习到自己会做内衣的程度,我非常开心。尹总他是真的相信我对内衣的热爱,才这样安排的,如他所说的,他还会安排我到店铺里站柜,通过直接卖货来了解消费者。“只有了解内衣生产工艺,了解消费者,你才能够真正入门。”他这样告诉我。
每月税前一万元在LITTLE KISS公司来说,只是一位一般经理级别员工的薪水标准,但对于我来说,是我能回报我父母和所有家人的基础。三年的时间,我愿意和LITTLE KISS一起度过,从最基础的内衣知识开始学起。
“三年后,你是愿意继续留下工作还是去做自己内衣品牌,或者其他的事业方向,那时你自己定。但那时你一定可以是一个自信的内衣专业人士了。”签约后,尹总非常坦率地告诉我。
就这么快,就开始有新一轮的漫骂,我没有想到,却可以继续坦然。但将漫骂联系到我尊敬并感激的尹玉刚总经理,我没有想到,却十分愧疚并愤怒。居然骂到了台湾,的确是我更没有想到的,那篇文章点击率很高,所以我需要澄清以尽可能减少对尹玉刚总经理及其家人的伤害。
在文章中,作者“小咸菜”大多是捏造歪曲之词。我特地说明:
1、本人在网上开店进货来源是一位批发商没错,我早就告知了她的姓名,是位女性,所以“靠与一位批发商的关系”没有任何遐想空间。
2、本人从来没有月收入新台币数万元,如果这样,我就不用想着做白领领固定工资了。
3、本人即便是远远没有到新台币数万元的收入,也不是靠卖自己穿过的内衣,这是无稽之谈,虽然有些色情变态之徒有这非礼要求被我拒绝。
4、本人未曾有过不雅照片被公安要求拿下。因为本人选择合作网络公司不慎,被人设局,的确有部分照片与视频在网络公司刊登后有过透表现,但我本人一直尽我所能在网络上删除这些我没有细看下贴上去的东西。而且在与LITTLE KISS公司合作前我已拒绝与这些公司续约,至少有二个月我已经没有新的内衣照片与视频上网。
5、本人直到目前为止,仅由“助理”陪同在北京见过尹玉刚总经理一面,其余联系均由这位热心朋友、前模特经纪人、我的义务“助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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