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u1984 问:
| 原公司跟外贸业务员签定合同后这么一条,合同期满离职后业务员三年内不允许进入相关产品行业工作,否则违反保密协议,将要追究法律责任,请问是否合理和合法? |
卫天答:
外贸人员做的是广而不是专(专的话更好),此类保密协议实在罕见.
至于您提到的,综合各种资料,以下解释或许可以给你些启示.
保密合同中对保密者的义务存在两种规定方式,一种是是规定期限内不得利用义务人所掌握的商业机密谋取利益,另一种是规定保密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如果保密协议是按照后者方式规定的话,那么是不能够聘用你的.当然,禁止一个专业人员从事其专业工作一定要有所补偿,没有补偿金的协议相当于一纸空文.
所以,如果当你签定保密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虽然外贸本身无所谓行业之分,但做生不如做熟!尽力保护自己的权益,防范就业风险.
外贸有风险,行事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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