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吃了很多亏。生气及郁闷之余,想想其实有些并不是公司某个职员的问题,大多数情况却是公司制度比较杂乱的必然结果。
其一,公司小关系相比较简单的来说又有点复杂,所以大家搞不清楚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区别。因而往往忽略了决策者的存在,对工作或制度方面的某些问题而对执行者愤愤然。其结果当然是搞错了对象,搞杂了关系,最重要的是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激化了矛盾。所以,公司的等级模式很重要,大家分工明确,不会越级,当然也不会表错情而搞的大家都不高兴。
其二,由于缺少必要的纸面东西,事情变得无迹可查。邮件传真,备忘录,电话记录,工作日志等等等等都是一个好的员工必要且实用的工作手段。不仅是对本人的一个工作记录,对于公司来说,但凡遇到人员变更等事件,工作的交接都会顺利很多--工作进度一目了然。而且,对于某些“事故”,也能充当一定的证据。打个比方,一个出纳或会计,每一比钱的出与入,必须要有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缘由记录,尤其要有当事人的签字说明。假如有一天有人报帐,你也做了记录。但是半个月或者一个月之后,此当事人又过来跟你说帐是报过了但是当是没有结清帐款。这个时候,到底帐款有没有结清,谁对谁错,已经无处考究。到底该如何处理,就只能看哪边比较强硬了,那另一边只能哑巴吃黄连。假如当是不仅做了记录又有当事人本人的签字确认,那么事情恐怕就只有一种结果。
所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有处可究,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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