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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面前,你当自己是谁?(YC) (2006/09/21 10:42)

在现代社会,本来应该是人人平等的。可是,在简单的商品交易和服务领域,人为制造出许多奇奇怪怪的现象。不少人说,“客户是上帝”。那么,试问——上帝面前,你当自己是谁?

很多商场,饭店等公开服务场所,都打出“客户是上帝”的口号。呵呵,朋友们,你们知道吗?在许多现代化的商场里,“上帝们”是在被监视下,“随意”购物的。在饭店里,如果说你还是上帝的话,是因为你口袋里的钱和信用卡。 “上帝”朋友,你还别不高兴,他们有时真自以为是“上帝”的上帝。

还有些人,对客户百依百顺,即使个别客户提出一些根本无法做到的要求,也因为怕失去客户,而被迫“随口答应”。 实际上,“随口答应”正是失去客户的开始,这样的业务员,在客户面前失去自我,最后也会失去客户的信任。

近来,论坛上,博文里,也大谈什么“把客户当成女友”,什么“为了达成交易,女业务如何如何?”。把个阿里巴巴,弄得好像十里洋场,上海外滩夜景似的。呵呵。就算是为了提高点击率的话,也捎带着害人非浅。虽非谋财害命,可也会领人误入歧途。

为什么?如果正常的商务往来,参杂了“性”趣。看似浪漫,只怕你拿得起,可以后想放都放不下了,没有不沉重的。至少,要提醒朋友们一点——千万别把客户当异性恋友。

那么,客户应该是什么呢?在我眼里,客户就是朋友——中性朋友——有缘分的中性朋友。无论男女,我当以 “朋友之礼”待之。

何谓“朋友之礼”?看看我的招牌就知道了,“诚信为人”。

诚信为人,在与客户的正常业务交往中,到底包含那些东东呢?

首先,诚信为人就是真诚地告诉客户——我能为客户朋友在什么价位,提供哪些服务?这里如果还需要什么智慧的话,那就是先搞明白,客户朋友确切地需要什么。这一方面不仅需要销售人员善解人意,还需要每一个销售人员不仅要熟悉你所销售的产品和服务,还要对你所从事的行业的情况有比较清楚地了解。比如价格及其趋势,服务及其范围,以及各种惯例等等。

其次,作为企业的业务人员,在每一次面对客户的要求时,要慎重考虑。一旦作出肯定的答复,就应该前后一致,不是实在违反原则、无法做到的,都应该坚持到底。一般地,即使有所亏损,也应进行到底。当然,要让对方知道,这一次,是因为自己的什么失误,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这种情况下,客户朋友大都是可以理解的。即使价格恢复正常,也不会失去客户朋友。

当然,你所提供的服务,也应该是让客户满意的。更重要的是,客户朋友面前我们坚守了诚信。

经常的,不少人,就因为在他的上帝面前失去了诚信,而他的上帝还没有接触到他的服务,就而丢失了上帝的关照。

在我眼里,客户的的确确就是朋友,而且是可以拒绝的朋友。

七月初,网上认识了一个东莞人(先不叫客户,也不叫朋友),也是做货运的,我们从货运业务开始,只聊了几句,就聊到公司的情况,就聊到公司的管理和发展,最后又聊到了对人生的态度和认识。熟了以后,有事就聊几句,没事也相互问候一下,相互间就产生了信任。同时,定下了八月的货运业务合作事宜。

七月下旬,公司的一个操作小姐忽然告诉我,说“你八月的单里有报错价的”。仔细一问,我这才发现。由于刚接触阿里巴巴,我只是偶在网上偶尔碰到潜在客户才谈两句业务,所以只是找其他业务员,要了个公司的运输参考价格表。也认真看过,只是对备注中的一些特定条件没了解清楚,以至于在和“那个东莞人”谈业务时,比正常的报价低了30%以上。照此操作,每一单都会亏损。

对这件事,我有些为难。 “覆水难收”——我算是有了较深的认识。早说比晚说好,不然,这个被动情况很快会传染到这个“东莞人”和下一家的价格商定。

认识到这一点后,第二天我就鼓足勇气,把这一令我难堪的事告诉了这个尚未谋面的“东莞人”。他的回答里,有这样一句话“认识很多天了,你仍然以为兄弟是不讲理的人吗?”。

这一单,至今已运作一个多月了,一切正常。

没错!这个“东莞人”是我的一个客户,但他是不是我的朋友。我们坦诚相见、互助共赢。在我眼里这个“东莞人”,不折不扣是我的客户朋友。我为有这样的客户朋友而自豪!

上帝是需要供奉的,恋友会扭曲正常的商务关系。

只有客户朋友才是可以长期合作共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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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以下评论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阿里巴巴网商博客的观点或立场

  • 匿名
  • 棒~~
  • 2006-12-15 13:42:54
  • 匿名
  • 群号码:22521220 销售精英云集,或许你从中发现一线商机哦.
  • 2006-09-22 10:42:59
  • 匿名
  • 不过每个人都能这么幸运吗?所以商业的客户都能跟这位一样吗?
  • 2006-09-21 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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