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 |
| 柔情岁月 |
|
请问达人: 我朋友自己在上海注册了一小公司,没有进出口权,也在香港注册了公司。现在需要出口一批货物到美国,为了不让代理出口的外贸公司知道客户相关信息,准备用香港公司的名义做。也就是说,单据上显示的是,外贸公司代理出口到香港的自己的公司,然后用香港公司的名义出口到美国,但是货物还是从上海直接海运到美国,因为是开信用证的,所以有如下问题请教: 1,在工厂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的前提下,如果绕开外贸公司,可否用香港公司直接出口到美国,而且可以退税? 2,如果用外贸公司代理出口,香港公司作为中间商,这样可以退税吗?就是说,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部分只是从上海到香港,香港出口到美国的部分就自己掌握了。其实就是说,单据经由香港转到美国。 3,如果这样可以退税的话,请问美国客户开信用证时的受益人是香港公司还是外贸代理公司? 4,如果以上操作不行的话,要怎样操作才可以退税,并且不让外贸代理公司知道相关客户信息? 谢谢。 |
答
![]() |
| impex1688 |
|
首先要明确一个货物出口的概念,货物向已被收归大陆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尚未收归大陆)运输, 通过中国大陆的海关出运,就视作出口。 其次要明确能够享受出口退税的主体是拥有进出口权的中国大陆境内企业,并且是该出口货物的出口人, 所以就楼主的下列问题: 1,在工厂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的前提下,如果绕开外贸公司,可否用香港公司直接出口到美国,而且可以退税? ==外贸公司的存在是为了帮助楼主将货物从中国大陆境内出运到美国口岸,作为不在大陆境内的香港 2,如果用外贸公司代理出口,香港公司作为中间商,这样可以退税吗?就是说,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部分只是从上海到香港,香港出口到美国的部分就自己掌握了。其实就是说,单据经由香港转到美国。 ==外贸公司是出口方,也是唯一能够享受退税优惠政策的的主体,按照我们上述的第一个出口的概念, 3,如果这样可以退税的话,请问美国客户开信用证时的受益人是香港公司还是外贸代理公司? ==这个问题要结合下面第四个问题再回答。 4,如果以上操作不行的话,要怎样操作才可以退税,并且不让外贸代理公司知道相关客户信息? ==楼主如果单纯是为了避免客户信息的泄漏,又要在享受退税的同时利用国内外已经注册企业, 工厂供货开票--》国内企业采购《---》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返回国内企业退税利润《---》 如此第三个问题中的信用证的开立问题个人建议: 美国客户开证--香港公司接受--重新开立新信用证给国内外贸公司,不要转开信用证,除非银行有把握在转开信用证上使得第一开证人美国客户不体现,其实与国内外贸公司可以做后TT付款,因为本身有国内企业委托它出口,对外贸公司有一定的担保 |
![]() |
| 柔情岁月 |
首先要明确一个货物出口的概念,货物向已被收归大陆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尚未收归大陆)运输,
通过中国大陆的海关出运,就视作出口。
其次要明确能够享受出口退税的主体是拥有进出口权的中国大陆境内企业,并且是该出口货物的出口人,
所以作为大陆境外的香港企业不能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
如果香港公司也能出口退税的话,估计大家都去香港注册公司,然后在香港转口了。大陆出口香港退税,香港出口到别的国家再退税,那才叫爽!当然那样是不可能的,否则就乱套了。
所以就楼主的下列问题:
1,在工厂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的前提下,如果绕开外贸公司,可否用香港公司直接出口到美国,而且可以退税?
==外贸公司的存在是为了帮助楼主将货物从中国大陆境内出运到美国口岸,作为不在大陆境内的香港
公司无法在大陆境内操作出口手续,替代外贸公司的作用。
香港公司可以在大陆操作出口,只是没有退税,这点我可以肯定,我以前的公司就是这样做的,所以赚的很少。我的建议是:在大陆找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给香港公司,然后香港公司再转给老外客户,因为外贸代理费用总是比13个点的退税少很多很多。
2,如果用外贸公司代理出口,香港公司作为中间商,这样可以退税吗?就是说,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部分只是从上海到香港,香港出口到美国的部分就自己掌握了。其实就是说,单据经由香港转到美国。
==外贸公司是出口方,也是唯一能够享受退税优惠政策的的主体,按照我们上述的第一个出口的概念,
出口给香港或是美国对于外贸公司来讲在出口退税上没有本质的区别,只要出口货物享有出口退税政策,
外贸企业就可以拿到退税。
按照我提供的信息,不难看出,工厂可以提供增税发票,应该就有出口权,那么可否工厂直接出口给香港公司? 当然是不能直接出口给美国客户的,因为目的就是为了不泄漏客户信息给工厂。
3,如果这样可以退税的话,请问美国客户开信用证时的受益人是香港公司还是外贸代理公司?
==这个问题要结合下面第四个问题再回答。
4,如果以上操作不行的话,要怎样操作才可以退税,并且不让外贸代理公司知道相关客户信息?
==楼主如果单纯是为了避免客户信息的泄漏,又要在享受退税的同时利用国内外已经注册企业,
那么个人建议流程是:
工厂供货开票--》国内企业采购《---》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返回国内企业退税利润《---》
货物出口香港注册公司,香港公司支付外币货款给外贸公司--》香港公司替换所有出口单据后---》
货物出口到最终美国客户,收取客户的外币货款
如此第三个问题中的信用证的开立问题个人建议:
美国客户开证--香港公司接受--重新开立新信用证给国内外贸公司,不要转开信用证,除非银行有把握在转开信用证上使得第一开证人美国客户不体现,其实与国内外贸公司可以做后TT付款,因为本身有国内企业委托它出口,对外贸公司有一定的担保
香港公司必须重新开立新信用证给国内外贸公司吗?为什么?
现在主要不明白的是:提单怎么操作,别的单据只要换一下公司抬头,buyer, seller的名称更改就可以了,但是提单上面的最终目的地是美国某港口,所以说,提单是否需要背书。
然后,工厂如果有进出口权,直接工厂出口就可以了,这样就避开了外贸公司,但是退税都退到公司去了,觉得还是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