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朋友来电话了,说按我们的产品报价和产品的开发、生产时间已经和客人确认,意向合同可以传过来,如果我们没异议就盖章回传,他们的二万元模具费用立即安排到位,希望我们能尽快把模具安排下去。就在我认为水到渠成、万事俱备的时候,行业中的一位朋友打电话过来聊天的时候,我跟他说起合同定单的事,他不经意的问了我一句:“有没有了过解过该产品是否有专利。” 一言惊醒梦中人,因为近年来国家出台关于保护产品的专利法律法规,让越来越来的中小企业清楚认识到新开发产品申请专利的重要性,这方面的维权官司案近年来也层出不穷。(包括我们自己在这几年产品外观专利也有十六项,实用新型专利三项。按理说这次定单合同产品的实用性这么强,又有这样大定量的产品会没有专利吗?如果说某款产品有大定量的定单绝对不是偶然的,实用性和普及性肯定应该在同类产品中是出类拔萃的。而且必然是经得起市场的严峻考验,)结果不出其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专利检索里,我翻阅了06年开始至今成千上万的产品专利后,找到了该产品的两项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分别在06年和07年通过了公告日。煮熟的鸭子要飞了吗?不甘心的我从那天开始,和带来定单的这位朋友每天通话数遍,另一方面催促公司设计师绞尽脑汁的出方案。以破解产品专利为出发点,尽量设计和专利产品不一样的方案,以便客人能接受并确认我们的新方案。但由于产品核心功能不能改变,经过一个多星期的无功忙碌,我毅然决定放弃定单。这是个艰难的选择,我既不能顶着产品专利的帽子前行,那就必须选择放弃。毕竟一笔有份量的合同并不能代表生意的全部,在和客人详细的解释一番后,我把产品专利资料提供给了客人,让他们和专利拥有者去接洽。就这样我放弃了百万定单,轻装继续行走在前进的路上。
生活中有得必有失,该得应得,该失不强取;有取必有舍,该取必取,该舍不贪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