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市进行房改,把市区里所有"违法"建筑都拆了。
马上到了是情的核心了,拆到我们市里一个很大的影楼。说起来这家是我们市区比较有名的影楼光分店就5家,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寸偏偏这5个地方都在拆迁范围之内。可是政府的拆迁补助给的联他的装修费的一半都不到,也是这个老板心眼比较死。当政府强行拆到第四间分店的时候就上吊自杀了。嗨真可惜了。干吗那么死心眼呢。。。。。。。。。
再说一说下边这家,也是实力比较大的鞋店,面积也比较大。同样在拆迁范围之内,可他周围的违章建筑都拆了为什么它依然好好的站在那照常营业呢?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了,人家老板就不像上边那位“死心眼”
同样的一件事不同的结果,真让人深思呀。。。。。。。。。
死了的人该怎么办?责任该谁来负呢?。。。。。。。。。。。。。。。。。。。。。。。。
( 该文章转自论坛:拆迁出人命该谁负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