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对2002年我国政府机构能耗情况的统计,我国政府机构的年电力消耗总量占全国消耗量的5%,能源费用超过800亿元,接近全国8亿农民生活用电水平。另据北京市对全市48家市、区政府机构2004年的能源消费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一名政府公务人员一天的最高耗电量够普通百姓19天的生活用电。这些数字,在大江南北正值用电高峰、各色警报频闪,有的地方甚至开始拉闸限电之时看起来是如此触目惊心。
好在有些地方的政府机构已注意到了这些问题,并已有所动作:在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从7月1日到8月31日,各级党政机关要将空调温度设定在26℃以上,而且,各类内事活动、会议,政府机关提倡公务员不着西装、不打领带。这可以看作是政府机关向自觉节能降耗迈出了可喜、可贵的一步。这一变化与中央力倡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也是一致的。
长期以来,政府机构资源消费巨大、浪费严重,但却成为监管盲区。个中原因有意识、观念上的问题,如一些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存在“花公家钱不心疼”的错误心态,节约意识淡薄;也有管理、制度上的原因———在我国,政府机构一直都没有资源使用方面的定额限制和定额管理。
在构建节约型社会的过程中,政府机构有必要率先垂范,降低能耗、水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建设“节约型机关”、“节约型政府”,以此来引导和推动全社会资源节约工作的开展。
节能降耗不仅是政府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也应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为,并将节约进行到底。因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需要,也关乎我们和谐社会的建构。
只要人们勿以善小而不为,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真正把“公家的”当成“自家的”,同时,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加之有效的管理和机制上的保障,我们就能够走得更远、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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