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水
无论电镀还是化学镀镍,工件的前处理工艺基本相同,对工件除油和酸洗活化的漂洗水只需进行简单混合或PH值的调节,其水中的PH、COD、重金属含量等主要环保控制指标完全可以符合国家的排放标准。但电镀和化学镀镍后零件的漂洗水有很大的区别。
3.2 镀后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水
化学镀镍不同于电镀镍,化学镀液镍离子浓度一般只有4g-6g/L,镀液中不使用有毒的络合剂,且镀液可以完全不使用含铅、镉、汞等元素的物质作为添加剂;而电镀用的镀液镍含量常高达50-60g/L,因而它的漂洗水中镍含量极高,且镀液中经常添加有毒的成份。
如对每批表面积为3.5平方米的零件进行处理,零件从镀槽出来后都放入100升的水槽中进行三次逆流漂洗,假设零件从镀液从取出后表面都带出2微米的镀液,经过计算可以得出下表的结果:
|
处理类型 |
化学镀镍 |
电镀镍 |
|
溶液中镍含量(g/L) |
5 |
50 |
|
零件表面积(m2) |
3.5 |
3.5 |
|
零件带出液膜厚度(μm) |
2 |
2 |
|
每批零件带出的镀液(ml) |
7 |
7 |
|
每批零件使第一次水洗槽中增加的镍含量(mg/L) |
0.35 |
3.5 |
|
国家对镍的排放要求(mg/L) |
≤1.0 |
|
|
以排放上限为补水标准的每批零件的耗水量(升) |
35 |
350 |
表中耗水量以环保为前提,没有考虑零件表面的质量容忍度。如对零件的表面质量要求越高,耗水量就越大,化学镀和电镀的情况基本一致。
3.3 漂洗水的重复使用
大型工件的化学镀镍加工经常是间歇式的生产方式,一次生产的用水量较多,但累计实际用水量根据产量决定可能并不多,实施水回收利用的单位成本就高,在目前的用水和设备投资成本比较下,重复用水的可能性不大。小型电子零件或五金零件的加工一般是连续的,如果每周甚至每天都有加工任务,这时从用水成本、设备投资和环境影响考虑,应该实现漂洗水的重复利用。如果将漂洗水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可以方便且较低成本实现这部分水的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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