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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高尚且危险的选择 (2008/04/21 14:59)

一种高尚且危险的选择

文/魏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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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女教师李建华救治歹徒一事,引起了广泛争论。有人说她善恶不分,也有人认为这种宽容精神难能可贵。其实,这件事情不能简单用二分法来看待。我的观点是,此举值得赞赏但不应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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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说这件事情,歹徒实施入室抢劫,并且刺了李建华数刀,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但另一方面,歹徒后来已经丧失反抗能力而且需要救治,李建华才会送他到医院。那么,首先应该说李建华的行为出于个人的选择,谈不上错不错。其次,这种行为所体现出来的精神,确实可以称之为“以德抱怨”,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第三,在歹徒丧失反抗能力且需要救治情况下,就是警方来处理,也应送往医院救治。由此来看,李建华到此为止的所作所为,颇值得人们的赞赏。她不仅作了一件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情,还是做了一般人难以做到的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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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李建华不仅救治歹徒,一开始还隐瞒了歹徒的身份,对外称他是自己的干儿子。这样做,并不是很妥当。因为,她是否选择救治歹徒(也可以打电话叫警察来)尚在个人选择范畴,但歹徒的行为不仅构成犯罪,而且具有危及社会的潜在危险,那么送不送他“法办”,就不是个人可以说了算的事情。换句话说,无论她出于什么理由对群众隐瞒歹徒身份,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来进一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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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要看到,如此高尚的境界和情怀,并非人人可以做到。在某种意义上,更不能刻意地通过宣传等强化手段,鼓励人人都该这么去做。因为那样的话,本来可遇不可求的高尚道德标准就成了“普遍原则”,而这就强迫每一个人都像道德楷模一样地生活。这当然是不现实的。高尚者之所以受到尊崇,就在于一般人达不到那样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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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应当把个人(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这其实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从个人角度来说,在面对歹徒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然后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报警或协助警方。从警方或者其他公共安全部门的角度来说,也是如此。这也就是为什么,以前总是鼓励个人不顾安危地和歹徒搏斗或抢救公共财物,现在则基本上不这么提了,而是更强调个体生命的重要。

不能否认,李建华老师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但要注意,这是她自己的选择,而且是一种高尚且危险的选择。所以,不必鼓励和强求人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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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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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nent   (http://anent.blog.china.alibaba.com)
  • 入室抢劫已属刑事律或治安律管辖,不似民事律那样可以民不举 官不纠。在此意义上讲李建华老师一开始隐瞒歹徒的身份的作法已属十分不妥。尊重生命、强调个体生命的重要。但不要"代君受过 、替父隐恶、为友杀人" ---------我们同意文中“此举值得赞赏”的观点。对文中“不应鼓励”的观点保留看法。
  • 2008-04-24 17:59:51
  • (http://anent.blog.china.alibab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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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4-24 1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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