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05年元月份去他们厂请款时,而他们的采购,厂长,副总,财务先后的辞职了。(这是在05月份才知道副总,厂长,财务辞职了。)此厂原本是三位老总合股的企业。也在那时我公司有把请款的送货单与对方的入库单与订单一起交到的新的采购主管兼PMC手里,也签了我们公司的回单,但是就没有盖章。我们公司现在还有对方仓库签字的送货单与订单,就是没有了他们公司的入库单。由于客户相继的推脱,直到五月份我们才派人去跟踪,五月份时见到一位他们公司的一位副总,他当时说他要去查一下,要我们下个月20号过去。我们就又等到本月20号,可是让人气愤的事情发生了。他(副总)说:他们那里没有我们这家公司的资料,也没有欠我们货款的记录,大家就吵起来,而后他说我们这里是凭单请款。此单就是他们公司的入库单,没有单谁也没办法请到款,那你只有自认倒霉。(此入库单已交到他们新采购的主管手里了,可是那位主管也在过完年也辞职了)真的他们就可以只手遮天吗?这感觉就是地皮无赖的做法。我希望大家与商海前辈能提供一些好的建议与方法。我本人会非常感谢,同样也希望给大家提个醒!我先暂时不公布此客户信息,请大家原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