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在阿里平台,谈过不少业务。发现一个有趣的问题。 在初期接洽和谈判阶段,意向合作方往往会比较关心服务方公司及实力等情况。可等到合同拟订出来,价格也明确化了。大多数人会来一句:“不以公司名义签合同,我们也不要*。价格最低还能少多少?” 这时候,价格似乎成了第一位的,签不签合同以及服务方到底是个人还是团队或者是公司,都已经成为次要。 记得有一次一个朋友找我谈一项策划业务。一来就直接问我:听说你是做策划的。请问是公司行为还是个人? “当然是公司啊”。我脱口而出。
“那就算了。我要找个人。公司收费太高。”随即消逝无踪,走了。
另一次,一个人也是找我谈业务。同样问我是公司还是个人。这次我学聪明了,回答二者皆可。他又问:“价格差距有多大”。我说:“这需要看实际情况。”最后他说:“公司收费高,但个人承接又似乎感觉服务无保障。我得考虑考虑。”
朋友们,在面对公司还是个人服务这个问题上,你会如何决策?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文行至此,突然想起周大哥一篇《缘份是首歌》的文章。感概颇多。也许,任何相知、相识、相遇、相惜乃至任何形式的合作,都离不开“缘份”二字。 也正如我曾写过的《我在阿里碰到的8种人》一文,谁能断定“擦肩而过”者不是命中既定的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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