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佳谋
首先要感谢老鲁和上海伟雅对于有偿广告合同初定稿的探讨,看了老鲁的阿里博客宝藏系统和广告佣金一文我感触很多,看起来简单的事情,其实牵涉到的东西很多,包括法律,税收,投广告方的直接收益,服务方的博客维护能力,以及广告的方式,广告的位置等等。昨晚草草起稿的阿里第一个博客广告模版合同《阿里博客第一个招广告合同【致老鲁】》引来了大家的关注,更加感谢奥播翻译为我广告合同点评而作的文章:【点评】应小马哥之邀点评阿里博客第一个有偿广告合同样板 。通过目前的意见汇总,我现在将合理的广告合同的几点建议列举如下:
1.广告位放在显眼的(最好是有自己博客特色的)图片背景里面,只能展示图片和文字,而不能链接网址。同时,广告位放在背景图片将会被每个浏览博客的人第一时间注意(我的广告位位置十分明显),所以每一个IP点击该博客,将会看到广告位的内容,对于宣传产品和品牌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所以,关于用这种方式做广告的博客,最好是采用浏览量的增量为单位来收费。当然如果多了其他的广告方式,计费方式又可能不一样,比如友情链接,目前还没有出来的签名档,以及博客版面能提供的广告投放位置。
2.奥博翻译在其文中说道: “关于税收:现在有明文规定,只要是收费广告就要批文和缴税,这也是很多博客仅仅设置了友情链接而不是广告位的原因。小马哥既然设立了合同,那必须按照正规的法律法规来做,否则,合同也是无效的。”由于博客广告的收费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目前来说,这么低廉的收费还不至于需要缴纳税收等费用,关于周兄提及的按照正规的法律法规来做,这点是十分必要的!阿里巴巴对利用阿里博客进行广告的博主征收费用,将是博客广告施行的一个必然趋势,但是目前来说不应该做太多的干涉,宜出台相关的博客广告规则等,犹如阿里巴巴论坛的广告位一样。
3.关于博客广告收费的问题(如果是三年的广告合同),伟雅老师的意见是:3年的定金先付全款的10-20%,余款分3年付,这对保证博客的质量和浏览量有约束上的好处,第二第三年要求浏览量不低于第一年。涉及到的问题是,阿里博客浏览量记录的功能需要完善,除了有记录总浏览量的功能之外,还必须提供对每日,每月,每年的浏览量进行自动记录的功能。小马比较赞同伟雅老师的思路,由于博客广告是一种有偿的服务,而且提供广告服务的是个体(不排除有博客广告联盟),关于收费的问题,必须在有见效的前提下(这里的见效世博客浏览量的增加),进行收费。
4.阿里博客广告是阿里博客营销的附产物,也是必然产生的事物,除了讨论本身我们需要不断世尝试,才能知道哪些可行哪些不可行。谢谢大家对博客广告的关注和讨论,最近很多人加入阿里博客营销QQ群,很多人因为群成员满额进不来,小马跟大家道歉。阿里博客营销需要大家一起探讨才能一起进步,期待两位尊敬的老前辈(老鲁和伟雅)努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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