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以来,深圳首次推行了有奖发票,凡是10元以上的发票,只要刮开兑奖联上刮奖区覆盖层,即可当场确认是否中奖,让前往酒楼餐饮业消费的市民索取发票的积极性大增。但是,在龙岗却有一些商家以“现在没有发票改日来取”为由,不向消费者提供发票。
餐厅称没有发票改日来取
6月28日晚7时左右,刘先生一行3人到华润万家超市一楼番番拉面餐厅用餐。结账时要求该餐厅开具发票,但服务员表示,他们现在没有发票。餐厅的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现在顾客都说要当场开发票刮奖,由于索要的人太多,餐厅的发票都用完了,现在还没来得及购买,如果要发票,下个月凭结账单再来换取。刘先生只能无奈离去。
至今没有购买到发票,没发票提供
此外更为突出的情况是“没发票提供”。龙城街道的吴小姐反映其请朋友到吉祥中路皇冠假日酒店旁贵族世家西餐厅吃饭,用完餐后,吴小姐向服务员索要发票。服务员告诉吴小姐,餐厅没有发票,无法满足她的要求。“这么大的餐厅居然没有发票?”对于服务员的回答,吴小姐很是不理解,当她表示一定要负责人给一个说法后,该西餐厅的老板的回答竟然是:“从开业至今一直都没有购买到发票,没发票提供。”刘小姐和店方发生了争执,最终也没有索要到发票。吴小姐说,餐厅不给发票,不但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而且有偷漏税款的嫌疑。
在有关餐饮发票的投诉中,除了上述理由外,有市民反映,其在甲商家吃饭,但得到的发票上却盖有乙商家的公章。还有一些商家采取打折形式、拿停车票代替为由,在消费者结账时拒绝提供发票。
对此,龙岗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支付消费款项时,有权向经营者索要发票;经营者在收到款项时,必须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商家采取打折等形式不提供发票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该负责人表示,龙岗区地税局专门设立了发票违法举报案件快速反应分队,快速处理发票举报案件。如果消费者用餐后索取发票,商家拒不出具,消费者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也可以在消费现场拨打123662电话,通过按键选择“5”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