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些日子没有写点东西啦,这些日子不知是什么原因,朋友们会经常发贴过来,有好多的文章好有文采,我都会去看,从头到尾看一遍,的确从中学到不少东西,但我懒惰啦,慢慢的养成不回帖的恶习啦,看官,如果你是其中一位,请见凉,
今天进来博客,听着的音乐,只看.......只看......象个呆子一样
!!
一晃又快一年又过去啦!回看自己的这一年,做为一个"广告人",自己也有个胸怀大志的理想,广告人都把自己的"经营品牌"作为自己职业的最高境界和真正意义.事实上,许多广告客户也都希望我们做的广告可以为他们创造出对消费者具有催眠做用的广告来.
问题是,我们能做到吗?
我毫不怀疑品牌的伟大作用,只是怀疑广告对品牌的作用.说的更具体一点,我丝毫不认为广告是塑造品牌的决定性力量.我所看到的现实是:
先有品牌,然后才有广告.
让我直截了当地一吐为快:广告,只是品牌的非常执行层面的一部分,它在某些时候甚至未必是品牌"传播"的决定性力量.
品牌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的点金术,而广告却只是陈列金块的柜子.这就是说,如果原本是石头,那么无论什么样的柜子都不可能让它看起来像是金子.
正视现实吧----并非伟大的广告创造了伟大的品牌,而是伟大的品牌成全了伟大的广告.
广告确实有时可以让下只货真的鸡,以鹤的姿态和高度独立于其群体之上.而另一方面,在很多情况下,广告客户对于广告的期许甚至超过了最好大过喜功的广告人.(记的今年有个客户,一次过来我这里聊天,他野心勃勃地大声对我宣称:"我们的广告目的是------取得同业界的话语权,我就是行业的老大!"吓得我一时张口结舌,连自己的话语权也险些失去了.
在此想对我们为达到某种目的(因为我也要生活),而曾经"忽悠"过你的客户朋友们 说句真心话:请正视品牌,正视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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