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71-3化学测试要求
测试部分的选择:
供测试的实验室试样必须是销售状态或供销售状态的玩具。测试部分必须从一个单独的玩具试样上的可触及部分由上取下,也就是说,玩具上同一种材料可以结合起来作为单独的一个测试部分,但不能再使用其它的玩具样品。测试部分不允许含一种以上材料或一种以上颜色,除非采用物理分离方法不能形成分离的样品,这种样品如点染色、印花纺织物或因重量有限。
对材料不足10mg的测试部分不进行测试。为保证测试的准确性,若样品重量不足,请要求客户提供测试样品的原材料或多提供几套样品。
测试部分的分类(9大类):
下列玩具材料的元素转移包括在本部分的要求之类:
1. 油漆、清漆、硝基漆、油墨、聚合物涂层和类似的涂层;
2. 聚合材料和类似材料,包括用或不用纺织物增强的层压材料,但不包括其它纺织物;
3. 纸张和纸板;
4. 纺织物,不管是天然的还是合成的;
5. 玻璃/陶瓷/金属材料:这些材料如果完全由涂层覆盖而根据EN 71-1确定为不可触及时,不需要进行测试。如果这些材料部分由涂层覆盖而其表面仍可被可触及时,先移去涂层,然后对玩具和部件进行测试。
6. 其它材料,不管是否大量着色(如木材、纤维板、硬纸板、骨头和皮革);
7. 供留下痕迹的材料(如铅笔中的石墨材料和钢笔中的液体墨水);
8. 软性造型材料,包括造型黏土和凝胶;
9. 油漆,包括指画颜料、清漆、硝基漆、釉粉和在玩具上呈固体或液体状态的类似材料。
EN 71-3不包括某些玩具和玩具部分,在考虑到儿童的正常和可预见的行为时,这些部分由于它们的可触及性、功能、质量、尺寸或其它特征可明显排除因吮吸、舔吃或吞咽造成的危险。下面的准则适用于判断吮吸、舔吃或吞咽的范围:
——所有供与食物/嘴接触的玩具、化妆玩具和属玩具类的书写工具;
——供6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即所有可能与嘴接触的可触及部分和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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