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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二十六大误区(六) (2008/02/16 15:19)

 误区二十一:1则广告放进2个以上的想法

 ◆ 专业的广告人都知道,一次说透一件事情、一个道理已是相当不简单。光是把一个点、一个信息注入消费者的心脑,已经足够把创作人员折磨得够呛。但,我们那可爱又可恨的客户,竟然要求在一则广告、一条片子里放进那么多内容,这个那个,一样都舍不得丢。哎,恨不得把家谱都放进去。

 ◆ 从AE、AD到CD,轮流与客户辩论,可是他很难说服,他似乎更愿意相信他自己,通过拉锯式的“交涉”,互相迁就让步,结果广告片就多出一些不协调的东西,不仅抢占了时间、而且使得广告主张变得模糊不清。

 ◆ 说的越多,受众就会记得越少。那些客户指定追加的内容,多多少少会削弱广告的效果,我们事先就知道。客户当时不听,最冤的是,事后广告效果不好,责任全部要你来承担。客户他一定会把这笔帐记在广告公司头上,而不是质问他自己。

 ◆ 企图在1则广告里放进2个以上的想法,是非常可怕的。欲速而不达,这种不恰当的野心,只会延误成功的到来。试想一个课堂有2个老师同时讲话,甚至是3个以上的老师同时讲话,会是什么结果?

 ◆ 我们在不断呼吁提升中国广告水平,其实广告作品的水准受很多广告人自身原因之外的“环境因素”的制约,广告第一线的裁判——广告主专业水准的提高就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课题。

 误区二十二:不好意思做俗广告

 ◆ 中国是个大国,人口众多,文化层次不一,收入层次不一,也就造成了消费阶层的分化。绝大多数的消费者不仅收入低而且也不是文化人,对广告的理解力很弱,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在智商极高的评委眼里能得大奖的广告作品在市场上却很失败的原因。

 ◆ 最典型的例子,同样是补肾产品,御苁蓉不管是产品包装还是广告创作都比汇仁肾宝要强,但御苁蓉为什么会失败?

 ◆ 御苁蓉的广告用一支塑料水枪东指西指最后滴下两滴来暗喻男性某些方面的问题,创意不可谓不好,获奖也是自然的。问题大多数人看不懂,没有受刺激,农民以为是卖水枪的广告。

 ◆ 汇仁肾宝则是一女子依偎男人旁边,肩一耸:“吃了汇仁肾宝,他好我也好。”农民说这我明白。该广告制作水平一般,透着一股俗劲,但就是这个俗劲让汇仁肾宝赚翻了天。

 ◆ 相信没有企业和广告人真的愿意做俗广告,谁都想让自己显得有文化。但问题是这世界俗人多还是雅士多?

 ◆ 广告公司的小白领坐在象牙塔里给农民写广告能卖才奇怪。既然这个产品是卖给俗人的,雅士看了嗤之以鼻又有何妨。

 ◆ 广告是“找对人说对话”。

 ◆ 先不说广告,先说一个人。

 ◆ 赵本山,中国最著名的喜剧演员,农民出身,演的小品包括自导自演的《刘老根》都给亿万中国人带去了欢乐,以至现在观众还看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就是因为要等他的小品。哪天没他了,春节晚会也就不要办了。

 ◆ 但人们还是会觉得他俗,一边说他俗,一边享受着他的俗给大家带来的快乐。

 ◆ 如果拿一个人来比,姜文,同样是中国最优秀的演员,不俗,但论广告身价,在中国市场的影响力,赵本山可能要超过姜文几倍。

 ◆ 对什么人说什么话,这应该是广告的常识,但偏偏有人总想给广告做一个定位,好象只有高雅的画面和说辞才是好广告。你去看看那些好笑的让人喷饭的手机段子,有几个是高雅的。

 ◆ 我承认广告有两个目的,一是促销产品,二是提升品牌形象,但在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时候,当然是先把熊掌拿到,鱼以后再钓。如果销量都没有,要形象还有屁用。

 误区二十三:重创意,轻叫卖

 ◆ 不可否认,广告是环境的产物。而我们目前所处的环境是,绝大多数中国消费者对广告的接受还停留在叫卖时代,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简单说,叫卖式的广告要比含蓄式的广告更容易让人接受。

 ◆ 广告的创意性和美感问题不须讨论,问题是中国大多数消费者还停留在审美的的初级阶段,不信去看看大多数人的家庭装修就可以明白。更有一个数据很惊人:中国有4.5亿人平时不刷牙。

 ◆ 面对这个绝大多数,你就可以知道为什么那些缺乏创意和美感的叫卖式广告在国内屡战屡胜。

 ◆ 从表面看,中国大众是一个习惯含蓄式表达方式的族群,但内心却渴望直白大声的沟通和交流。

 ◆ 举几个很简单的例子,琼瑶阿姨的长篇肥皂剧“还珠格格”——我称之为叫卖式的电视剧。你可以骂它幼稚、没内涵,情节夸张离奇,对白直接浅显,简直不象人说的话;但它硬是红遍大江南北,抓了多少人的心、赚了无数的眼泪,更是赚了大把的钞票。李阳的“疯狂英语”教学为什么疯狂全国,就因为它是叫卖式的英语教学,当然他的钱也没少赚。

 ◆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广告就是沟通,你的广告首先要让人明白你要说的是什么。白居易的诗为什么在民间广为流传,全赖他的一个好习惯:每写一首诗都要先念给邻里老妪听,直到她能听得懂为止。

 ◆ 叫卖广告的特点是旁白多、字幕多,典型的是脑白金和哈药的某些广告。金嗓子喉宝只一句:保护嗓子请选用金嗓子喉宝,就让它卖得热火朝天。

 ◆ 且不论它们的好坏,重要的一点是它们将产品的特点说得很清楚。看这些广告你不用动脑子,坐在那儿经它一顿猛灌,立马儿就明白。就算你坐在马桶上,也会被自动捕获(因为叫卖式的广告还兼有广播广告的特点,只听不看也能明白)。

 ◆ 而有些广告,看完你一头雾水,甚至不知道它卖的是什么;更有些标榜创意的广告,看上去很美,但抓住你的是眼花缭乱的表现手段,最后却连品牌名都没让人记住,更别提卖产品了。

 ◆ 创意,是让广告人眼热心跳的两个字眼。我们都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做几个最牛的创意以飨自己和大众。多年营销和广告做下来,我们所接触和服务过的很多客户清楚地表示,有创意的广告有些我们也喜欢、也看得懂,但叫卖更直接、更能见效益。所以,如果我们的广告创意不能立竿见影地替客户解决问题,我们宁可叫卖。

 ◆ 当然,叶茂中这厮并不喜欢纯叫卖式的广告,甚至可以说是反对,但从叫卖式广告中能学到有用的东西却不容置疑。

 ◆ 所以“叫卖+创意”的广告,便成了我们现阶段作业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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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ezeli200808   (http://hezeli200808.blog.china.alibaba.com)
  • 叶总,那我们广告人岂不是没法活了,我觉得做为一个广告人在考虑消费者的时候还应该对得起我们自己的职责.我们不能因为市场的现实而生产大量没有创意的叫卖式的广告.那样从长远来看也不会有利于消费者的品味提高,我们广告人也是社会文化的传播者,我们有倡导先进文化和思想的义务,如果我们广告人都像叶总说的这么实际,只跟着消费者的品味去做广告,而不是教导他们什么是更高生活品味,什么样的产品才是真正好的产品,什么样的广告才是真正好的广告,那么我们的社会怎么会进步.我觉得叶总这样说有点不负责任,做为一个社会文化传播者这样说很不妥.另外不是说低层次的消费者就不需要好的广告去引导,思想没有贵践,创意同样没有贵践,低层次的消费者同样也有适合他们的好的创意,只要是和他们的生活方式相关的创意,我想他们也是能理解的.好的创意,大创意来源于生活,我们没有好的创意那是因为我们广告人还没有充分地去体验生活,还是有点懒.所以我们广告人绝不能提倡叫卖式的广告,而是在充分调查市场的基础上用好的创意去打动消费者.广告不只是卖东西的工具,还是一种文化,作为一个广告人,我们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向市场做出妥协的同时,应该多想着为社会留下更多优秀的作品.
  • 2008-03-08 21:55:10
  • (http://hezeli200808.blog.china.alibab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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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日期:
2007-06-23 00:10:01
修改日期:
2008-09-28 00: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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