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网上谈一客户,寄样及相传相关资料,对方检测合格后,欲汇款批量购货,遂传来合同,要我方确认后回传,以便汇款。
合同上共有条款10条,其中有两条是这样写的:
1、产品不合格须退货处理,如产品急用需我司进行全检,全检费用根据我司实际使用工时及当时工人工资标准的三倍来计算,费用有供方承担。
2、供方交货时,需方负责品质抽检,但不论需方是否抽检或签字,供方仍承担产品最终品质责任。需方提出货物品质、数量、包装等问题的异议期限为两年。
看到这样的条款,虽然相信我们的产品质量,但世事难料,我就是不敢签。
各位商友,换了你,你敢吗?
( 该文章转自论坛:这样的合同,你敢签吗?6.7资讯Detail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