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杰铝梯代理协议
甲 方:香港添华杰铝梯有限公司 乙 方:
联系地址:深圳市松岗镇松瑞路13号 联系地址:
执行董事: 尹邦刚 代 理 人:
电 话:15889364279\0755-33855929 电 话:
传 真:0755-33855929 传 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指定产品进行市场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总则
1、授权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铝梯系列产品代理商,授权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加盟条例
乙方首次进货不少于十部样梯,如乙方因其它原因不能正常进样梯,甲方将收取乙方2000元作为保证金,等到乙方进样梯时,甲方再将全额保证金退还于乙方。
3、代理价格
价格按全国经销商价执行(详见报价表)。
4、代理产品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产品是指香港“华杰”系列楼梯。甲方执行董事是香港“华杰”系列楼梯在中国大陆区的独家代言人。
二、代理权益
1、现款提货,款到发货。
2、甲方对乙方已订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提供三个月内一对一互换,一年内保修。
三、市场保护
1、价格保护
若因市场需要甲方对楼梯产品作价格调整时,甲方提前一个星期将价格调整方案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在调价前按原来价格供货。乙方的提货价随着甲方经销商价格的幅度调整而调整。
2、市场保护
乙方不得与其他商家合作同类楼梯产品。
四、商务政策及支持
1、订货规定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货物预留单,并由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传真给甲方,甲方签字确认后回传。乙方收到传真后汇款,并将汇款凭证传至甲方,以便甲方查收。待甲方收到款后安排发货。
2、付款方式
现金或转帐,转帐须提前三天。
3、运输费用
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由乙方负责运输费和保险费,乙方退货或换货时,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属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不可抗力
1、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地震、水灾等不可抗力,将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过对方,并及时向对方交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确认。
2、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产生的不良影响,继续履行本合同。
六、法律效力及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所属附件内容者,在接到利益受损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利益受损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及代理关系,并向本协议签约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纠纷。
七、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如因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受到甲方取消代理资格的处罚或逾期未能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
八、其他事宜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含产品报价清单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与合同正本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添华杰铝梯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地址:深圳市松岗镇松瑞路13号 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0755-3385592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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