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江浙一带的一个服装公司,向上海的国外洋行接了10万件工作衣.定织面料由国外洋行指定江苏的的面料生产厂家,共5色,面料款提货需要支付到总额的80%,面料单价也比市场上的要高35%,但是服装的价格也比较合理的比常规高出35%,于是正常开始操作,前四色的的面料交期非常正常,基本没耽误生产,到最后一个面料的交期到时,面料工厂一直以生产来不及,染厂排缸不确定,涂层厂设备出故障或者检修等理由推诿.使得整个服装生产货期没法及时完成.推后了约10天左右,就是超过了信用证的规定交货时间.最终,国外客人以交期延误为理由拒收!按照其中的一些过程来细推算,国外洋行和江苏的面料工厂有联合勾结推销面料嫌疑,以达到利润最大化和机器设备的不停产,而且35%的额外利润及80%的面料款已经攘入怀中,大大高于市场的正常利润.大家说说看.....这样的算国际诈骗案例吗?如何找到突破口才可以上诉法律.成功的几率有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