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真是心情郁闷,花了一个月开发的新客户,竟因托运处的"负责任的做法"给自己和客户之间留下一个"以后是否还可以合作"的悬念,为了及时周全的解决发生的问题和事情,当时就决定所有的问题和损失自己先全承担下来,给客户损失掉的,自己先赔付掉.再打电话到客户那里去,我也不知道当时客户是怎么想的?还是不想说,不冷不热的什么也没说.
这边回过头来再来处理我和托运处之间的问题,不想遇到的是自己意想不到和始料不及的事情.我和托运部之间问题是什么呢?遭遇到:这样货运部的行经.
1.货物运输时间上的伎俩-------两天的运程,他们实际上走了五-六天.在你没有交付他们托运前和他们谈的时候,业务负责人会对不知情的托运人骗你信誓旦旦的说,"货两天保正到".
2.货运安全上的伎俩-------没交他们托运前"我们肯定保证你的货物安全",但后面货物发生了货物被丢失.此时让你左一个电话,右一个电话和你兜圈子,我们再找找,这一找就是想耗着你,想不了了之.
3.货运时间上的问题已经发生,也无法挽回,就不说了.货物丢失的问题实在躲不过,要求进行理赔遭遇到的无赖行经:到货运部和该托运部交涉,竟被一句,老板不在,将你凉在那或者说老板等会就来,你那一等,就是等到月亮升空,也是白搭,向在场的负责人,要老板的电话,一会说不知道,一会推这个一会推那个,把你当作他们的皮球踢来踢去.
4.后拿到老板的电话,遭遇的无赖强盗逻辑行经:你给他打电话,打通也不接,就让你一遍一遍打电话,接通了话还没说完,就给你挂掉,最后接通了,给你一句:"按你丢失掉货物件数的运费的成本来赔.发的比你远的货,到东北的货丢失了,也得按这个赔,按丢失货物成本赔,妄想!就算你倒霉".这是什么理赔条款规定?
找到他们那个行业协会来出来解决问题,说说也无用,不知道他是想帮着托运部还是对各家托运部根本就没有约束力.也是行同虚设.
到这里,我想问:托运处,到底是谁给你制定这种霸王条款的特权,还要强加到客户头上.你犯的过错造成的责任问题,你的客户到变成了你的替罪羊?要替你承担你犯过错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还要厚颜无耻的给客户贴个封条"算你倒霉".
通过这个事情,我想问:也不知道这个算不算当今的社会问题,遭遇到这样的霸王行经,如果用霸王对霸王的方式来解决我想不是最上策,那其他还有什么实用更好的解决的途径?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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