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出台不易,执行更难。因为,有两道坎拦在我们面前。
哪两道坎呢?
其一,“企业保护主义”。我国改革开放快30年了,国家出台了多部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必须给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员工办养老保险。而事实上,一些农民工已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十年八年,之所以一直没办养老保险,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不敢”———农民工一提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就跟你“拜拜”。
从表象上看,问题出在用人单位“有法不依”;但根本的原因是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不严”,面对有些用人单位就是“赖”着不给农民工办养老保险,视若无睹。如此,即便出台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些用人单位仍将“我行我素”。所以,“企业保护主义”这道坎,非铲不可!
其二,“地方保护主义”。当下,农民工养老保险金打入个人银行账户并随身携带,技术上已不成问题。但需要强调的是,用人单位和当地政府的“补贴部分”必须一同打入农民工个人账户。以往,一些地区对这一“补贴部分”有所截留,但“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出台以后,这种情况决不允许再出现。
大而言之,农民工有无实实在在的养老保险,关乎社会的和谐;小而言之,农民工最需要“奔小康”,用人单位及当地政府给他们的“养老补贴”,实质上是“取之于农民工而用之于农民工”,并不是谁的“施舍”。因此,“地方保护主义”这道坎非铲不可!
2008年09月17日 09:30 来源:农民日报
( 该文章转自论坛:农民工享受养老保险得铲掉“两道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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