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才在网上看到网友郁雪温的文章“轻松一下,考考大家”,里面的问题是这样的:一小孩拿100元假币去商店买东西,此商品进价18元,售价21元,老板找不开零钱,去邻居家换了100元零钱找给小孩,不久邻居发现钱是假的,来找老板,老板又还给邻居100元,请问老板总共赔了多少钱?给出的答案是97元。
有很多网友也觉得答案是97元,这个答案真的是正确的吗?根据我的分析这个正确答案是错误的。我们来看,假如这个老板收到这100元钱,直接找钱给小孩后,才发现这100元钱是假钱,那他会赔多少钱呢?那他就会赔100-21+18=97元。而现在他是先拿100元假钱去邻居家换回零钱,然后找给小孩79元零钱后,还有21元零钱在手里。邻居发现100元钱是假的,所以这个老板得去找另外100元真钱去将假钱换回来,所以而在他手上的钱的价值是零,所以他应该损失了100-21+100=179元。
大家来看看阿秀分析的对不对?还是钻进了牛角尖里去了?
( 该文章转自论坛:这个答案是正确的吗?Y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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