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至上就真的那么高尚或者值得推崇吗?
爱情是什么?爱情其实只是深深的喜欢一个异性(同性恋我们就不谈了),很私人的情感,并不是什么崇高的公德。因为什么导致你喜欢他呢?可能是他的坏,可能是他帅,可能是他的才华,可能是他的金钱,可能是他的地位,可能是他对你好,甚至可能是他对你坏。总之,无论是什么原因,爱上他,都是带有条件,而更多也只是满足自己的情感。
这种情感的满足,女性常把它幻化成浪漫而崇高。很多女性认为初夜或者说美好的性,应当奉献给自己爱上的男人。
这里就有个问题。女性过于注重自己的情感满足,而没有考虑后果。也就是说,男人是否爱她,是否会娶她,甚至是否在玩弄、欺骗她。甚至对方是已婚男人,根本没有资格和她谈情说爱,但她认为这不重要。
我们看出女性“因爱而性”,不仅不浪漫崇高,更有点盲目、自私、任性,作为第三者而言,更可以说可耻。对于那些被玩弄、抛弃者,也觉可怜而可悲。尤其是男人在不喜欢她,她却一味以为身体的付出可以感动时,真的象某些文章所说的“犯贱”了。
而男人呢,缘于生理和心理的不同,在性方面上容易冲动。哪怕不喜欢女性,甚至讨厌、鄙视女性,与她的性都可能发生。但男人因为和某个女性有过性,如果女性不是玩家或者特别的难以忍受,在交往日久后,很可能就接受她了,爱上她了,或者娶她了,她的某些缺点都视而不见了,她的很多可爱都被夸大了。男人由或许随意的性,而最终产生了爱,难道这不是负责吗?难道这不是宽容吗?
所以我要说,男人“因性而爱”,是责任;女性“因爱而性”,是盲目。都无所谓伟大,也无所谓低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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