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北京朝阳区的商贩用废纸箱加入肉馅做包子,加填比例竟然高达60%!对于这种匪夷所思的做法,虽然让我目瞪口呆,但早就见怪不怪了。他们的这种坑蒙拐骗、谋财害命的“聪明才智”早已独领风骚、名震全球了。
真正让我诧异的是执法部门的处理方法。据报道,工商部门根据举报,通过明察暗访,以没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取缔了这个制作加工点,而对当事人的处理却没有相关报道。我不是十分了解“取缔”的涵义,按字面的意思应该是:明令取消或禁止某事。就此事而言,无照经营就应该取缔,没有卫生许可也应该取缔,这是商贩能不能生产经营的范畴。我以为这些商贩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个范畴,他们应负的还有刑事责任。用火碱加工废弃物,假冒食品卖给消费者,难道这不是刑事犯罪?难道中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如果中国真的没有相关的法律,就难怪这种肆无忌惮地谋财害命会在这片土地上日益猖獗了。如此低成本的“生意”,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被取缔后,只是换个地方,另起炉灶另开张的事儿。谁还会遵纪守法,谁还会心里放着一个商业道德?这样执法,难道不是培养罪犯?
处理这样的犯罪行为,本应当场封存涉案人的所有现金和银行帐户,取证后移交司法部门提起公诉,让他们没有再次做案的机会。可是现在的做法,姑息了涉案的“可怜”人,一定会危害无辜的老百姓!
( 该文章转自论坛:这样执法一定培养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