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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防范货物在运输途中被偷盗 (2008/09/08 16:24)

近期,在我省部分地区接连发生企业用于销售、出口的货物在运输途中被偷盗的情况,尤其在集装箱货物运输过程中更为突出,企业受损严重。分析此类行为,从其性质来看,因行为主体、行为发生条件、运输合同约定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可能会出现违约与侵权、违法与犯罪的不同情况,分别可受民事法律或刑事法律调整。为企业避免遭受损失,警方提醒企业应增强风险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与事后救济,切实保障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事前防范。若企业自行负责运输,应加强对运输人员的管理,落实责任制度。若企业需要他方负责运输,应选择具有经营资格、符合经营条件的运输公司,书面签订运输合同,明确约定权利义务,依法确定责任承担。同时,根据货物价值、运输风险等情况,应及时办理保险手续。
    二、事中监督。运输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等内容,及时行使合同权利,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在运输合同签订后,作为委托方应与承运方保持联系,监督承运方在约定期限、指定地点完成运输事务。若认为必要,应专门派员随同运输。
    三、事后救济。一旦发现货物被偷盗,应及时向承运方了解具体情况,区分情形,采用法律手段,寻求救济渠道。若是存在合同运输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情形的,企业应通过民事法律,向过错方主张赔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若可能存在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调查甄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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