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出游法律关系成索赔障碍
案例:去年,上海200多辆豪华车的私家车主将车租给上海的7家租赁公司,后又被转租到上海汽车租赁公司。不料,湖南的这家上海汽车租赁公司其实是借上海租车之名套现,该案定性为合同诈骗,涉案轿车价值4000万至5000万元。
由于该案正在侦破中,受骗车辆暂时还未能追回,上海的这些车主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千里迢迢赶到湖南后,却发现上海汽车租赁公司已经人去楼空,车子资料也大多丢失。于是,两个多月来,他们一批批赶到湖南,用尽各种手段寻车,甚至不惜“偷”车回家。一些车主还很关心的是,假如真的被盗,他们此前投保的车险能不能发挥作用呢?
分析:记者昨天咨询了沪上某保险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他表示,上海租车的关系比较复杂,私家车主此前投保的肯定是“家用车盗抢险”,而上海租车公司后其使用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改变,而产权并没有同步发生迁移,因此保险公司有可能会以“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业务”为由拒赔。
上述案例当然比较少见,更常见的情形是市民在上海租车出去旅游,一旦发生事故怎么办?但这两种情形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租车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因此在租车前,市民最好事先了解清楚该车辆的各项保险是否齐全,是否到期,也可免除出行的后顾之忧。








